深圳市职工工资支付条例最新修订应对方案
文丨不二律师团队
伟恒视点
第 1 章 简介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雇员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已于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已于2022年7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8月4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工资支付条例)相较于之前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旧工资支付条例)有诸多变化,具体体现在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表留存时间、各类奖金发放时间、违规罚款等方面。
工资支付新规实施后,各用人单位必须立即修改、更新公司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符合工资支付新规的要求,否则可能引发劳动争议,公司还可能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
为了帮助深圳地区的用人单位妥善应对工资支付规定的修改,本文对相关修改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方案,供用人单位参考借鉴。
第二章 重点修订
1.首月工资发放时间
此次修订明确了首月工资的支付规则,即员工中途入职,且工资距离约定的工资发放日不足一个月的,可以在最近一个月的工资发放日按日支付,也可以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一并支付,具体细节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红利分配规则
新的工资支付条例对奖金的发放规则作出了规定,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对未缴足工资期的员工,奖金发放规则优先按照劳动合同计算,其次是集体合同,再次是公司规章制度。如果上述合同和规章制度均无规定,则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奖金。
(三)工资支付表保存期限
新的工资支付规定将用人单位保存工资支付表的期限由两年改为三年,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对员工过去三年的工资支付情况负有举证责任。
同时,工资支付新规删除了“工资单需劳动者签字”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向劳动者提供工资单,无需劳动者签字。
4.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
相较于旧工资支付规定,新工资支付规定删除了用人单位对违法行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的条款,因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如有经济处罚规定的,也需要进行相应修改。
此外,工资支付新规还要求用人单位在扣除工资补偿金前应当书面告知员工,若用人单位未尽到书面告知义务,存在被认定克扣员工工资的风险。
第三章 应变计划
现提供以下应对预案,供在深设立的企业参考:
1.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中增加员工微信号和邮箱,用于发放工资条。
约定新员工入职首月工资发放日期,首月工资可以约定在入职后第一个工资发放日发放,也可以约定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发放。

约定各类奖金的分配规则,可以约定离职前还未发放的奖金将不再发放。
2.修改工资支付制度
增加员工首月工资支付规定。
添加各类奖金发放规则。
将工资支付清单保存期限由两年延长至三年。
三、刑罚制度的修改
通过删除经济处罚相关规定,将原有的经济处罚内容纳入奖金分配规则,并将违规行为作为奖金考核因素之一,满足管理要求。
增加条款,要求公司在扣除员工薪酬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四、规章制度修改须符合法定要求
规章的修改与规章的制定一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通过民主程序发展起来;
相关规则和条例已经公布。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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