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借记卡快捷支付业务线上服务协议:详细解读与使用须知

2024-06-05
来源:网络整理

中信银行借记卡快捷支付网上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填写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本行”)与本行持卡人(以下简称“您”)就支付宝信用卡快捷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及其他相关事宜订立的有效合同。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通过互联网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所有约定内容,并确认您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在接受本协议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尤其是以粗体和下划线标示的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不能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继续。

您应确保您在使用本服务时绑定的信用卡依法归您所有,并确保您的支付宝账户与该信用卡绑定且支付合法有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如由此造成我行及持卡人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应用

您知悉并同意,中信银行可以向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披露您在本行注册的相关信息,并核实和核实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填写的姓名、信用卡号、CVV、手机号、身份证号等; 并同意将信用卡与您此次登录的支付宝账户绑定, 以便您可以进行此付款和将来的付款。同时,我行及支付宝保留随时更改上述确认要素作为验证标准的权利。

您同意本行和支付宝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并相互转移给对方以提供此服务。您保证您提供的姓名、信用卡号、CVV、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真实有效,您应承担因您提供的虚假信息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果您取消绑定或停止使用本服务、注销信用卡账户、信用卡到期后不申请新卡、信用卡遗失后不申请新卡等,您同意我行将相应信息传递给支付宝。

绑定成功后,您在支付宝网站或相关用户界面输入支付宝账户支付密码或支付宝账户支付密码以及收到的手机验证码,即视为已确认支付金额和支付指令,并同意支付宝转入我行进行后续处理。您同意并授权我们按照支付宝的交易说明从您的信用卡账户进行相应付款,我们无需为此提前通知您。如果您的信用余额不足,您承认并同意我们将拒绝执行交易订单。

(1)您应负责维护与信用卡有关的所有信息的机密性,例如账户名称、开户类型、证书类型和证书号码、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邮寄地址等,以及涉及使用上述任何一项的所有活动或交易。您同意,您不会将支付宝信用卡快捷支付服务的使用权或连接权转让给他人。如他人未经许可使用您的密码或其他认证信息,或违反其他保密程序,您必须立即按照《申请协议》规定的通知程序或中信银行规定的其他程序通知中信银行。除适用法律法规或《中信信用卡兑换协议<》另有规定外>中信银行对持卡人因未遵守本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承担责任。因您泄露身份信息和/或卡信息、密码、数字证书、USB屏蔽、信用卡遗失等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您应自行承担。

(2)本行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定或修改信用卡的还款限额,您对此无异议。当您使用本服务时,您将受到我们银行和支付宝设定的付款限额的约束。在任何情况下,付款金额均不得超过本行或支付宝设定的付款限额(以较低者为准,以下简称“付款限额”)。倘若实际付款金额大于付款限额,即表示您确认并同意本行将拒绝执行交易指令。

(3)您不得利用支付宝快付业务进行套现、虚假交易、洗钱等行为,一旦您拒绝配合相关调查,或者我们认为您存在或涉嫌虚假交易、洗钱、套现或其他任何违法行为,您有义务配合本行进行相关调查, 欺诈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我行有权采取以下一项、多项或全部措施:(1)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支付宝快捷支付服务;(2)终止本协议;(3) 取消您使用信用卡的资格。

(4)您同意本行保留修改、增删《支付宝信用卡快捷支付服务合同》条款的权利,如对《支付宝信用卡快捷支付服务合同》有任何修改、增删,本行将在中心网站公告变更情况。您可随时在本中心网站查阅最新服务合同,网址为: 或致电24小时客服热线-(未开通400服务的地区及手机用户请拨打0755-)。如您在公告实施后继续办理支付宝快捷业务,则视为您已接受本协议内容及快捷支付业务服务的变更或变更。本协议终止后,支付宝在本协议终止前收到并发送的本行处理的交易指示继续有效,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密码和安全

(1)本行向您提供的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任何信息均视为保密,您应负责妥善保管密码、手机验证码及本行提供给您的任何信息,视为保密,因未履行保管责任而造成的任何赔偿,本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您同意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个。请勿让任何人知道上述密码、手机验证码等机密信息。

b. 采取最严格的方法保护上述密码、手机验证码等机密信息。例如:不要在任何地方写上上述信息等。

(2)使用动态密码进行的所有交易均视为由您和附属卡持卡人进行,基于动态密码等电子数据信息生成的各类结算交易产生的电子信息交易记录为该交易的有效凭证。

(3)您同意,如果密码等机密信息丢失或被盗,或被他人知晓,您应立即通知我们并完成必要的手续,以报告您的卡丢失。在上述通知或遗失申报程序完成前,如任何其他人使用本密码及其他机密资料进行网上支付,本行对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概不负责。在完成上述通知或遗失报告程序后,无论您的密码和其他信息是否被使用,您的密码和其他机密信息都将被终止使用。如您与他人串通或实施其他欺诈行为,或不配合我们的调查,您或附属卡持卡人应承担所有损失。 服务声明对于

以下任何损失,我们概不负责:

(1)网络传输过程中数据丢失或延迟以及在线支付失败,不应归因于我行或支付宝信用卡快捷支付服务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损失。

(2) 任何软件或数据的丢失或对您个人计算机的硬件损坏都与我行无关。

(3)不保证您从互联网上接收或传输的原始材料的真实性。 在线支付

您使用支付宝信用卡快捷支付服务在线支付购买的任何商品或服务,纯属您与商家之间的买卖关系,与您使用支付宝信用卡快捷支付服务并无区别,我们无权介入这种买卖关系,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终止

(1)您保留使用该卡快捷支付服务的权利。使用卡快速支付服务完成的交易将保持有效,在验证服务应用程序终止生效之前,您不能拒绝。

(2)如您违反本协议,银河银行有权取消您使用卡快捷支付服务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或提醒;当您与本行的信用卡合同终止或信用卡使用权终止时,您使用该卡快捷支付服务的权利也将随之终止。

(3)您同意,如万邦银行与支付宝终止本服务,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7. 其他

(1) 本协议的条款在您完成申请我们的卡快速支付服务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未涵盖的事项,以《中信银行信用卡兑换协议》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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