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近日在其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人银发[2019]6号),显示财付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违反支付结算管理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149万元。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今年8月30日。
财付通回应财联社记者称,“接到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反馈意见后,财付通立即开展自查,制定并实施了逐项整改方案,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后续,财付通将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持续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支付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是财付通第二次收到央行公开罚款。
2017年5月,财付通因未严格执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罚款3万元,这是财付通首次受到央行公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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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19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外汇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指出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财付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且未按规定提交异常风险报告等材料,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资料显示,财付通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旗下子公司,腾讯持有财付通95%的股份。财付通于2011年5月3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银行卡收单等。
财付通在线支付以微信支付钱包和手机QQ钱包为入口,具体业务类型包括网关支付、快捷支付、余额支付等,应用产品包括微信转账、条码支付、理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