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新规施行已一个多月,行业也正在向监管要求靠拢。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人民银行官网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变更许可信息披露页面近日更新,批准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31家支付机构变更名称,并批准2家支付机构合并为一家。
整体来看,此次更名前,31家支付机构名称中均无“支付”二字。在此次更名中,“支付”成为统一特征,而此前两张合并后的支付牌照均属于同一股东。上述变化指向将于2024年5月1日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相应的监管要求下,不少机构面临变化,行业格局将不断洗牌。
53家支付机构将更名
2023年12月,支付新规正式实施,并明确提出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规定》提出的诸多细节要求也让市场将目光转向了从业人员。
其中,《规定》第六条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名称应当标注“支付”字样。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支付业务或者变相经营支付业务,不得在单位名称、业务范围中使用“支付”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支付机构名称变更方面,人民银行一天内批准31家支付机构名称变更。如京东旗下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网银在线支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苏宁旗下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苏宁易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网易旗下网易宝有限公司更名为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
6月4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人民银行官网披露的信息统计发现,包括此次更名的机构在内,市场上剩余的180家支付机构中,名称中含有“支付”字样的机构共有127家。以此推算,市场上尚有53家支付机构需要更名。
尚未完成更名的支付机构中,牌照类型单一省市的预付卡发行受理机构占比较大。持有互联网支付牌照的机构中,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商务”)、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易宝”)等机构尚未完成更名。
对于目前更名进展,北京商报记者也采访了多家公司。不过,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相关公司的回应。不过,有机构透露,该公司仍在拟定和上报更名事宜。北京商报记者还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人民银行正在分批推进相关机构更名工作。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鹏博认为,持牌支付机构应在名称中加入“支付”字样,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冒用“支付”并违规开展相关业务。此举有利于明确支付业务的边界,帮助金融消费者辨别。尚未更名的机构未来也将向这一要求靠拢。
牌照整合将继续
除31家支付机构获准更名外,人民银行还同意平安支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支付电子支付”)与平安支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支付科技”)合并。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合并后平安支付注册资本增加至11.6958亿元,《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新增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全国性),平安支付科技终止支付业务,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平安支付电子支付主要投资人由上海捷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一钱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两张支付牌照获批合并的同一天,平安支付科技出现在中国人民银行“取消牌照机构”页面,成为第91家被取消牌照的支付机构,该公司原有业务牌照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等。
这一变化源自《规定》第三十六条,该条规定同一股东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两家以上同一业务类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的股权或者表决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家以上同一业务类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
对于此次牌照合并,平安付电子支付方面回应北京商报记者称,平安付电子支付和平安付科技严格遵循监管要求,遵守支付机构回归支付初衷、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原则,依法开展平安付电子支付和平安付科技的合并工作。未来公司将及时、持续与客户进行告知和沟通,确保业务连续性和客户资金安全,持续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支付服务。
事实上,2021年3月发布的《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对“支付”字样使用、股东构成等作出规定。《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后,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已根据新规在名称变更、股权结构等方面作出调整。
例如,银联商务自2021年起陆续出售、注销其持有的多张支付牌照。5月31日,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被注销,其原有业务牌照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受理(全国)、银行卡收单(广东省)。此前,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深圳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深银联易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也被注销。
按照这一“瘦身”要求,合众易宝未来也有望进行合并。2024年4月,A股上市公司海联金汇公告称,拟将旗下支付机构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同为合众易宝母公司的天津通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天津通融”)。公告还提到,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动商业将与合众易宝合并,本次交易及合并均需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
北京商报记者也就后续牌照整合及牌照获取事宜的进展采访了相关机构,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应。
谈及牌照整合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志指出,由于是同一股东控制下的合并,预计对经营的影响较小,主要涉及业务主体切换、名称变更、业务合并等事项。
王鹏博表示,监管对支付机构整合“瘦身”的要求,主要是要求从业机构聚焦核心业务,减少内部竞争和摩擦,便于机构集中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未来相关机构仍会选择合并子公司,或拍卖手中多余的支付牌照,实现合规。
行业格局继续洗牌
随着新规实施,支付市场的变化不仅仅体现在名称变更、牌照整合。
关于《条例》的实施,中国人民银行于4月22日至5月22日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相关规则在支付机构注册资本、业务类型分类等方面做出了多项细化要求。
近年来,在市场上运营的支付机构数量不断萎缩,支付行业也在监管要求下走向更加完善的合规布局。可以预见,随着《实施细则》的正式实施,支付市场将迎来更大的变革。
对于支付机构数量和结构的变化,王鹏博指出,这是支付市场经过不断合规化、市场化调整后的正常现象。优胜劣汰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行业格局将不断洗牌。“基于《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内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职责得到进一步夯实,支付机构的日常经营将迎来‘穿透式’监管。在牌照转让方面,监管更加看重继任者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对支付场景的管控能力,也对继任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王鹏博说。
王鹏博强调,《实施细则》中提出的规范和制度建设值得支付机构重视。一方面,随着支付机构社会地位的提高,管理水平也要相应提高;另一方面,内控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的缺失未来可能成为监管重点,目前已有处罚先例。
黄大志认为,单张预付卡牌照的价值越来越低,而且近年来已有一批预付卡牌照停止运营或者被注销。未来随着监管要求不断提高,一些陷入资金困境或者没有实际业务的预付卡机构可能继续被注销、退出市场。
北京商报记者 廖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