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佣金给香港公司时需要预扣税款吗?
有客户问,如果一家香港公司给A公司介绍了一个国内客户,A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合同,A公司需要向香港公司支付佣金,请问在向香港公司支付佣金时,A公司会涉及哪些税种?
首先是增值税。香港公司为A公司介绍业务,在我国应视为提供服务业服务。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香港公司应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若香港公司在内地没有经营机构,则A公司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A公司向香港公司支付佣金时,应按照《增值税税目税率表》中服务业税率5%代扣代缴增值税。计算公式:代扣代缴增值税额=佣金额×5%。
第二是企业所得税。如果香港公司为贵公司引进劳务取得佣金收入,如果提供劳务引进服务的地点在中国境外,则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如果提供劳务引进服务的地点在中国境内,则为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有两种情况。
(1)香港公司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介绍服务不超过183天,免税。
根据《内地与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第七条规定,“一方企业的利润应仅在该方征税,除非该企业通过设在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另一方经营业务。如该企业通过设在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另一方经营业务,其利润可在该另一方征税,但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为限”。《安排》第五条规定,“一方企业直接或通过雇员或其他受聘人员在另一方为同一或相关项目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服务,只能连续提供六个月,或在任何十二个月的期间内累计提供超过六个月”。 2006年8月21日修订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议定书第三条:取消了《安排》第五条第三款第(二)项中“六个月”的规定,代之以“183天”。因此,如果香港公司在华提供介绍服务不超过183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第19号令《非居民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构成中国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当报送《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提供劳务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表》,并附送居民身份证明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享受免征税收优惠。
(二)香港公司在中国内地提供劳务介绍服务超过183天的,须纳税。
若香港公司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介绍服务连续超过183天,构成常设机构,则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可以扣除税法规定的各项扣除。
综上所述,你公司支付给香港公司的佣金,应当代扣代缴增值税,如果香港公司在国内提供介绍服务超过183天,则构成常设机构,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向海外支付佣金时要预扣哪些税款?
问:支付海外公司佣金时需要代扣哪些税款?支付海外公司产品认证费时需要代扣哪些税款?代扣的增值税是否可以从进项税中抵扣?如果不代扣应缴税款,滞纳金由谁承担?
答:(1)企业所得税:服务全部在境外进行的,不予扣缴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或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财产转让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或者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2)增值税:产品认证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应代扣代缴。财税部〔2013〕106号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的提供者或接受者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一)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该服务全部在境外消费。(二)境外单位或个人将有形动产出租给境内单位或个人,该有形动产全部在境外使用。 财税函[2013]106号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七条 外国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且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问题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2.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相关政策:3.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代理人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以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凭证以及境外机构的对账单或发票,资料不齐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滞纳金由纳税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应收、应缴税款不扣或者不收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并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应收、应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支付佣金给香港公司需要预扣税吗?以上文章介绍了如何缴税,香港公司在内地提供介绍服务超过183天是需要缴税的,如果不超过这个期限,则不需要缴税。更多相关财务资讯,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