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和条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买家选好商品后,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支付货款,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账并发货;买家验货后,即可通知卖家付款,第三方将款项打到卖家账户。这是现在人们的生活习惯,那么固邦企业办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申请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和条件?
申请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非金融机构;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投资者;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六)有符合条件的支付服务设施;
(七)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因利用支付服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因办理支付服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受到处罚。
第九条 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经营支付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申请人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支付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支付业务牌照主要投资者要求
(一)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请日,已为金融机构连续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为电子商务(电商渠道)活动连续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三)自申请之日起连续2年以上盈利;
(四)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服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服务受到处罚。
本办法所称主要投资者,包括对申请人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份的投资者。
注意:
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投资者须为法人
申请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所需材料
(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组织结构、拟开展的支付业务等内容;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
(4)验资证明;
(五)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6)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接受反洗钱措施的材料;
(8)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书;
(九)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0)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十一)主要投资者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