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都墨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4.51%股权
转让底价:5965.09万元
项目编号:
转让方名称:成都威视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简介
成都魔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魔宝)成立于2010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7亿元人民币。
公司主营业务为第三方支付、金融科技服务和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2011年在全国第二批取得互联网支付及移动支付牌照,是四川省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五家法人之一,也是西南地区唯一一家同时获得全国互联网支付和手机支付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同时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会员、四川省支付清算协会会员、四川省及成都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会员单位等资质。
股权结构:
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资格:
01
魔宝支付牌照
2011年8月,摩宝公司获得全国支付业务许可证,可以经营互联网支付和手机支付,是中西部地区首家获得支付牌照的公司。

02
支付服务认证
摩宝支付是西南地区唯一一家获得国家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经营许可证的公司。
03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通过认证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中心)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策部署,由中国人民银行下属机构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发起设立、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专业认证机构,从事金融行业标准符合性认证及相关合格评定活动。
04
数字认证
它是全球第二大数字证书颁发机构(CA),是身份认证和信任认证领域的领导者。该公司的各项先进技术使任何规模的组织和公司都能安全且经济高效地部署SSL数字证书并实施各种身份认证。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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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2、(1)公示期满后仅确定一名潜在受让方的,交易将以转让协议方式完成,潜在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折算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2)公示期满后确定两名或两名以上潜在受让方的,将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潜在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折算为竞价保证金。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一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折算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不受保证金扣减条款约束的潜在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以收到时间为准)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非因转让方过错造成的,转让方有权从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中,优先补偿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各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用,剩余部分作为经济补偿给予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当事人有权继续追偿实际损失:(1)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转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拍价,无一个意向受让方提出报价的;(4)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或者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行为。
5、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利和义务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对标的企业进行充分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方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充分认可北交所涉及本项目的参考文件所有内容,对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经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转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下承诺:(1)其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资信良好;(2)其提交转让申请、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项目的公告信息及北交所对本项目的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对转让标的已完成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并自愿接受所有交易条件,愿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转让该标的;(3)其同意,如上述任何一项保证金扣减条款适用于其,转让方有权扣减其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