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核算专家费用
答:公司对专家评审费用的核算方法为:对支付的现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入相关营业成本。
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专家不是本公司员工,支付的专家评审费用属于临时劳务报酬,应当在“应付职工工资-劳务费用”账户中核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情况,若专家为企业职工,则支付的专家评审费用应当视同支付职工工资,纳入“应付职工工资-应付工资”的计算。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支付行为,维护评标评审专家合法权益,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支付标准指导意见》。
《意见》适用于从我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选拔、依法参加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活动的专家支付劳务费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原专家劳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调整。
《意见》适当提高评标费、交通费标准,增加外地专家途中补助,对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专家迟到早退、专家复议(重评)、异地专家住宿安排等事项作出明确指导意见,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专家劳务费实施标准,并通过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

专家评审费需要发票吗?
答:是的。
一般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方单位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即只有获取对方单位全称、税务登记号、详细注册地址及固定电话、银行名称及账号,且对方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若开具给个人,则无需提供上述信息;若开具给个人,则可开具给个人;若开具给单位,则对方需要提供单位全称、税号、注册地址及固定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事业单位如果没有税务登记证,是不需要提供税号的,而且事业单位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关于专家费用如何核算的问题,上面的方法大家了解了吗?做账的时候记得分清专家是否是单位员工。会计学院有问答中心,有疑问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