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抖音、快手等自媒体的兴起和发展,不仅带来了丰富的资讯和赚钱方式,与之相关的各类新型纠纷也逐渐浮出水面。近日,清原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抖音撤单纠纷案,打破了双方僵局,一举两得。
基本事实
2023年1月,原告与被告协商以被告身份信息注册抖音账号,共同录制短视频并发布,双方共同运营、分成,目前该账号已有19.6万粉丝。后来双方关系恶化,并于6月签署《抖音账号转让合同》,约定原告单独使用涉案账号,被告退出合作。原告支付定金后,被告反悔,双方再次就合作运营的抖音账号归属及运营利润分割产生分歧,遂将案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审判长通过查阅案卷,迅速理清了案情始末。考虑到抖音是新兴的社交软件,不能简单判刑。为了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法官本着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积极联系双方。在得知原告和被告都在外地工作的情况下,采取“背靠背”的方式,通过计实跳平台多次视频通话进行调解。通过向双方讲解法律、告知法律保护虚拟财产等方式,从情、理、法等多个角度分析案件,积极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希望双方换位思考、退一步海阔天空。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注销抖音账号并提取账号内资金,被告当场退还原告支付的保证金。 至此,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消除了双方对立情绪,化解了双方心结,达到了结案平争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清原区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公平正义、调解优先原则,积极推进纠纷实体化、一次化解,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亲切和温暖,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燃眉之急。
我国《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款宣示了用户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我国法律将网络虚拟财产规定为民事财产权益,丰富了财产权益的客体形式。其中,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等网络自媒体账号以及公众账号等均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其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有价值、可控制、具有一定的个人属性。
虚拟财产纠纷并非遥不可及的问题,我们应以开放的心态面对虚拟财产面临的司法问题。对于网络虚拟财产账户,账户持有人投入时间、精力、金钱所获得的劳动成果,其财产价值不同,不能作为普通财产简单分割。因此,合伙人可以就账户财产价值的共同归属形式达成一致,灵活选择按份共有、共同所有等不同方案,充分尊重各方的自主意愿。
(供稿:杨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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