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昌县人民法院审结多起利用微信群引诱他人赌博的案件,涉及14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1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三年零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至6万元不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
经审理查明,涉案人员在手机上下载了“中智广场麻将”棋牌类游戏软件,游戏中设有竞技场,可升级多个竞技场,组成联赛。被告人共计建立十余个微信群,拉拢大量亲朋好友,进入游戏软件后即称为竞技场。各被告人担任自己微信群的群主。群主以较低价格从“中智广场麻将”客服处购买房卡,提供给群内赌客。赌客利用房卡创建房号,进入竞技场进行赌战。赌战结束后,赌客将战绩截图发送至微信群。群主通过微信结算赌客赌资,标准为1元/分,并从成绩最优者积分中扣除3分,从中牟利。
随后,部分被告整合资源,将十余个微信亲友群拉入联盟。加入联盟后,各比赛场馆的选手可以跨区对战,赌客范围较之前有所扩大。被告为赌客提供充值、赌资代收、赔付等服务。联盟成立至今,加入赌客已达1070余人,赌资总额达300余万元。联盟通过收取房费等方式获利2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微信群组织他人单独或者结伙参与网络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认罪认罚等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涉案被告人均表示服判,未上诉。
法官寄语
开赌场害人害己,赌博游戏切忌卷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要随意创建、加入团伙从事违法活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依靠自己的努力合法致富,自觉抵制、远离网络赌博,一旦发现赌博团伙要及时报警。广昌县人民法院也将继续严厉打击网络赌博犯罪,为人民群众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