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最低工资包含加班费吗?
不包含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除下列项目外,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加班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作业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3.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工作日150%,周末200%,法定节假日300%,带薪年假300%(实际带薪200%)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者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应当向劳动合同约定的每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未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完成计件工资限额后安排其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其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或者300%的标准支付工资。
《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员工同意未安排员工享受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少于员工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员工当年应享受而未享受的年休假工资,该工资收入包括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收入。
4. 工资怎么发?可以实物发吗?什么时候发?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遇有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实行周薪、日薪或者小时薪资制的,可以按周薪、日薪或者小时薪资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劳动者完成一次性临时性用工或者特定性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协议、合同的约定,在完成劳动任务后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向劳动者全额支付工资。
5、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如何赔偿?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6. 病假期间工资可以发吗?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用,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用可以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工伤医疗期间工资可以领取吗?怎么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止工作期间,其原工资福利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8、单位停工、停产工资如何支付?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单位因非劳动者过错的原因停工、停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不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9、员工离职什么时候发工资?
一次性结算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向劳动者全额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