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最常见的电信和互联网欺诈类型有哪些?
基本套路有哪些?
如何识别诈骗行为,保障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我们来结合法院的具体案例
“用案例来解释”
今天,我将向你们展示:
很多投资理财项目都会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吸引投资者,而这些平台中也存在不少虚假的投资理财平台,骗子会把你拉进各种投资聊天群,用真人教程给你洗脑,让你看到群里其他人“天天赚钱”的画面,以此来刺激你行动,然后诱骗你下载各种虚假的所谓“网上投资理财”软件,让你提前小赚一笔,以此获取你的信任,在你投入大量资金后,再逃之夭夭。
“股市表现不佳。
我建议大家都去投机数字货币。”
一天,吴某收到一个微信好友申请,被接受后,对方向他推荐了一位炒股老师,并拉他进了一个炒股群,这位炒股老师每天都在群里讲课、分享炒股资讯。吴某后来按照老师的吩咐炒股,赚了一点钱。后来老师说现在股市不行,推荐大家炒“数字货币”。吴某按照老师的推荐下载了APP充值,买卖所谓的“数字货币”。后来他发现无法提现,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即报警。
利用同样的伎俩,卢某、张某等20余人被骗取金额从几万到数百万元不等,原来,这是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设置的新型诈骗手段。
2019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刘某等人受他人邀请或网络招募,加入位于马来西亚吉隆坡的一个境外诈骗犯罪集团。该诈骗犯罪集团在招募成员后,将成员分成不同的小组,通过电信网络分批实施诈骗。各小组成员分别加入该犯罪集团利用大量微信账号组建的大量微信群,被害人通过不同渠道加入微信群。在微信群中,群主冒充炒股老师,其他群成员冒充老师助理、假投资者等角色,群成员之间通过说辞相互配合,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联合虚构在某平台投资数字货币等事实牟利,要求被害人注册充值并买卖所谓的数字货币。 同时,他们还制造升值假象欺骗受害人不断充值,最后以拒绝提现的方式非法侵占受害人充值的资金。经查,被告人刘某等人参与的诈骗团伙共计骗取资金770余万元。
萧山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等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专业证券平台,
内幕股票资讯,坐等你的财富”
2019年年底,小林在家上网,突然收到一条微信好友申请,以为是熟人,就加了好友。聊了几句后,他才发现自己加错了,这位网友说自己是做金融的,于是就把小林拉进了一个金融投资群。
群里有一位专门做投资指导的老师,每天会在群里分析股市行情,传授投资知识,指导大家操作。
群里每天都热闹非凡,不少人都晒出自己跟着老师操作后获利的截图。小林心动了,但也有些忐忑,生怕这些投资机会被别人抢占。于是他开始试探性地跟着老师操作,买买买,也确实赚了不少。
但没过几天,群里的老师就不指导了,告诉大家现在的股市行情太差,不适合投资,要赶紧卖掉手里的股票,还推荐了一个证券平台,说这个平台有交易资质,有内票,在这个平台上能赚更多的钱。
小林看到群里很多朋友都想加入,觉得老师推荐的股票确实赚钱,于是也到这个平台开户入金。之后老师每天坚持在群里喊单,教大家怎么操作。刚开始还能赚点小钱,但很快他就开始频繁平仓。每次亏损的时候,老师和平台的分析师都会跟小林讲很多专业术语,劝小林加仓,说这样能把之前的亏损赚回来,甚至更多。
亏本的小林开始心烦意乱,心里充满了疑惑,而听到分析师和销售人员的夸张承诺后,他更加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林总共亏损了28万多元,剩下的钱也被锁住了。然而,分析师却不停地告诉他,必须再加仓10万,才能把剩下的卖掉。小林又气又沮丧,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近日,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投资理财”诈骗案。被告人胡某、杨某分别为证券平台老板、公司董事,他们明知自己经营的“股市平台”并未接通现实股市,只是展示股票行情的虚拟平台,仍雇佣一批主管、业务员(另案处理)通过伪造盈利截图、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等方式向客户进行虚假宣传,骗取客户在平台充值、交易,并冒充专业老师骗取客户频繁交易以获取高额费用,恶意向客户提供与实际预测相反的信息,导致客户损失。在平台运营短短几个月内,二人共骗取客户损失资金及费用达300余万元。
经审理,西湖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我是马云的助理。
如果你投资的话,我就给你15%的股份!”
“我是马云的助理,为他工作了12年,现在正打算成立一家直播公司,你投资的话,我可以给你15%的股份。”
“听起来不错。你没有骗我。”
“我把你当朋友,所以才来找你一起发财的!你看,我名下有七十多家公司,不信你来我公司看看!”
在华某的精心安排下,涂女士先后走访了华某所称自己“参与投资运营”的杭州两家互联网科技公司,员工对华某的“尊重”和公司有序的运营成功赢得了涂女士的信任。华某随后以即将成立一家互联网直播公司、承诺给她15%的股份、若失败将把投资转为贷款、需要费用与税务部门协调等为由,骗取涂女士55万元。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向先生和胡先生身上。他们在公司负责业务对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华某,看到华某开着保时捷,还介绍阿里巴巴的同事,便相信华某是“马云助理”的身份,将开天猫店和网上卖树苗的业务交给华某,结果两人分别被骗走8万元和16.5万元。
近日,滨江法院开庭审理了华某某诈骗案。庭审中,华某某对钱的数额和去向没有异议,但辩称这是正常的业务工作,不是骗取他人财物。“朋友叫我帮忙,我当然尽力了。钱吃饭、住宿、送礼,基本都花光了,只是事情还没办成,我也没办法。”
滨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责令其将违法所得人民币79.5万元分别退还被害人及被害单位。
法官的防诈骗提醒
1、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资,不要轻易点击安装他人推荐、来历不明的APP。如需使用APP进行投资理财,请先核实其是否合法可靠。
2、网上理财涉及高额利息,一定要提高警惕。
3、面对各类宣称有“专业指导”“高额回报”“保证盈利”的网络投资理财宣传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冲动跟从。
4、不要相信没有资质的所谓专家或大师,不要盲目加入投资理财团体。
5.如发现自己可能被骗,应立即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