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关闭分销平台,微商何去何从?

2024-07-17
来源:网络整理

网络支付管理再升级。继本月初推出网络支付实名制后,微信将关闭配送平台的消息再次登上商友圈头条。截至目前,微信已关闭3000家微商城店铺支付功能。

为啥那些带来丰厚利润的微商会被腾讯干掉?

全民营销时代已经到来

“微店,只需要一部手机、一台电脑,轻松赚钱!微商,开网店,做分销代理,年赚10万元”——这是一份微商圈发出的“招募英雄请柬”。

微商是近两年来基于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朋友圈兴起的一种新型社交移动电商模式。当微信成为6亿人的社交平台时,很多人开始利用微信朋友圈代卖、代采购各类商品。

微信电商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最开始只是在朋友圈卖货,商家或者个人把商品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每天不停的刷屏卖货,对,就是你在朋友圈拉黑的那些商品;后来商品在朋友圈卖不出去,就去微信群里招代理商,通过层层代理商把商品卖出去,结果商品全被低级代理商压着,商品根本就到不了消费者手上;由于以上问题的出现,大量商家开始自建微信公众号平台。这也导致了很多第三方开发公司开发出了很多不同的分销体系平台。

市场上现有的微商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C2C模式,是商家-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的结构,可以层层发展无限级的代理商,形成销售垂直。总代理从商家拿货,一级代理从总代理拿货,下一级代理从下一级代理拿货,价格会越来越高。假设总代理60元从商家拿货,一级代理90元从总代理拿货,二级代理120元从一级代理拿货,上级代理赚下级的差价。传统微商大多采用这种模式。

另一种模式是搭建微信商城分销体系,形成三级分销模式,其最大的特点是所有客户订单详情由后台统一管理,并具有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商家可以知道每个分销商的销售业绩、日总营业额、月总营业额、单品营业额等。多种商业模式并存,完美融合线上线下,实现O2O模式与B2C模式的结合。

分销商城微信支付入口为何要关闭?

微信支付是一级清算机构,钱直接从微信支付转到商户账户是合法的。但实际上,现在有赞等第三方微信开发平台变相充当支付通道,相当于黄牛。商户需要进行两次分发结算,把钱返还到不同层级用户的账户上。这是依附在微信支付体系上的二级清算机构,是一种违法形式。

这恰恰触及了国家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对接多家银行系统”和“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直指第三方支付构建的自闭环支付清算体系。据微信官方披露,目前入驻微信的支付服务商已超过5000家,但现有支付牌照机构仅有267家。而原本将于5月2日到期的首批27张第三方支付牌照,至今仍未获得央行下放的延期牌照。目前,这些支付牌照相当于“无证经营”。

7月1日刚刚生效的分类账户余额限额新规,也对持牌支付机构的资金存放进行了严格限制。

处于传销边缘的营销模式如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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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一举动的直接原因就是返利和返现过高。微商越来越猖獗,很多微商靠“无中生有”的手段赚钱,靠忽悠、靠发展代理商囤货赚钱,有货没货都无所谓,手段接近传销,推广的商品质量根本无法保证。

一位已经入驻微商平台的商家向南七岛透露,她接触到的囤货代理商,简单来说,根本不需要囤货,你先交850元给商家入驻,然后需要招代理商,招到代理商才能有返现,比如你招了10个代理商,这10个人一共交8500元给商家,最后你就能得到850元,剩下的7750元是商家的。

这其实和传销没什么区别。

去年,网络商城“云在之见”被曝出网络传销,其号称是创新型商城,但实际上却是分销商城,层级多达7-8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分销层级不能超过3级,但云在之见做的却远超3级,并以“招人入群”作为体系内人员的主要盈利模式,这种做法本质上就是传销。

在微商的利益链条中,最赚钱的是品牌商和总代理商,他们是既得利益者。大部分下游买家只能靠在社交媒体上发展代理商来赚钱。很多代理商手里还有进货,最终卖不出去,就两手空空了。

所以做微商,看到什么暴利的东西,基本都是诱饵。

对大家有什么影响?

一位入驻有赞的微信商家近日在登录商城后收到了如下通知:

而微信的这一举动也确实影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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