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过期管理费有多高?据《解放日报》报道,接受上海市消保委采访的松德卡收费标准为“续费费每卡每年10元,账户管理费为每月月底自动扣除卡内余额的10%,最低2元/月”。一张面值1000元、未使用过钱的松德卡,一旦过期,12个月后余额就只剩下282元左右。不仅在上海,在北京,预付卡过期后被收取管理费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近期,上海部分发卡机构在多用途预付卡到期后以激活费、管理费、保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到期费用,引起有关部门和媒体的关注。如果你家中有此类卡,要注意查看卡是否已经过期,避免被收取费用。
4月17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消保委”)发布声明称,近日就逾期手续费过高问题对上海市27家多用途预付卡发卡机构进行了约谈。三天后,上海市消保委再次发布消息称,部分公司承诺即日起停止收取延期费和账户管理费。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除上海外,北京部分多用途预付卡公司也收取过期费。过期费是如何收取的?预付卡收取过期费是否合理?
每月收取逾期管理费
预付卡按发行主体可分为多用途预付卡和单用途预付卡。其中多用途预付卡由专门的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主要受央行监管;而美发卡、蛋糕卡等则为单用途预付卡。
预付卡行业到底有多大?中国支付清算协会4月26日发布《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显示,2017年,153家预付卡发卡机构共发卡1.89亿张,发卡金额逾890亿元,发卡数量同比下降14.48%,发卡金额同比增长9.09%。114家预付卡机构共处理预付卡交易116亿笔,金额逾870亿元。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不少家庭都有一些多用途预付卡,经常会过期。“如果过期了,我就续费一段时间,然后赶紧花掉。”北京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也有几张多用途预付卡,但还没遇到过期后要交手续费的情况。
事实上,不仅在上海,在北京,预付卡到期后收取管理费的现象也很常见。
记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信息,对具备预付卡发行受理资格且注册地在北京的支付公司进行了梳理,经不完全统计,8家相关公司在其官网上都可以找到相应的收费说明,并明确列出了逾期管理费的收取方式。
记者发现,逾期管理费大多按月收取,按当期余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例如,一张连续五年没有发生过消费交易的资和信用卡将作为休眠卡单独管理,每月收取该卡转为休眠卡当日余额1%的休眠卡管理费。休眠卡再次发生交易后的次月,将停止收取当期休眠卡管理费。
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预付卡公司都提供续费服务,有的甚至可以提供一次性免费续费。
此外,部分公司规定每年收取账户管理费。如《高汇通卡章程》规定,对于不记名卡,自购卡次年起收取账户管理费,按张卡收取,每年15元/卡,每年最后一个自然月收取;有效期届满后,自卡片到期次月起,发卡机构每日按卡内未使用余额1%收取逾期管理费(不足20元收取20元),直至全部收完为止。账户管理费从卡内余额中扣除,余额不足则扣除,直至卡内账户余额为零为止。
千元充值卡一年后过期,卡内只剩282元
预付卡过期管理费有多高?据《解放日报》报道,接受上海市消保委约谈的松德卡标准为“续费费每卡每年10元,账户管理费为每月月底自动扣除卡内余额的10%,最低2元/月”。一张面值1000元、没有消费过的松德卡一旦过期,12个月后余额就只剩下282元左右。
会后,尚德卡做出调整,对账户管理费设定了最高限额,即账户到期一年内,最高限额3元/月;账户到期两年内,最高限额5元/月;账户到期三年内,最高限额8元/月;账户到期四年内,最高限额10元/月;账户到期四年及以上,最高限额15元/月。
此外,另外一些接受访谈的机构取消了相关延期费和账户管理费。

其实,早在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其中提到,为防止发卡机构无偿占用卡内余值,方便持卡人使用,注册的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未注册的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有效期后仍有资金余额的,发卡机构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预付卡公司发行的预付卡提供了相应的账户管理等服务,且预付卡的使用确实涉及一定的技术成本,比如为预付卡配备读卡器,因此收取合理费用亦属合理。
逾期收费合理吗?应尽告知义务
上海市消保委发布消息称,会谈结束后,发卡机构将现行及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提交市消保委。“市消保委对其中两家收取异常高额逾期费的发卡机构进行了劝告,要求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就高额收费问题向消费者做出合理解释。”“市消保委也将继续跟进相关发卡机构的整改情况。”
一位法律专家向新京报记者指出,由于预付卡条例中有格式条款,因此公司是否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者是否知情成为关键问题之一。
北京汇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邱宝昌指出,合同关系应受到重视。“格式条款应公平合理,”他说。例如,公司应对激活费和到期后的账户管理费收取多少有明确的规定。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认为,逾期收费是否合理,要看两个条件:第一,央行出台的一系列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措施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对收费比例有明确的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按照这样的规定收费,那么就是合法合规的;第二,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就要看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对收费比例的明确规定。如果有这样的规定,也要考虑其合理性,如果与行业规定或惯例差距过大,可能会存在不合理的情况,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获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规定,支付机构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开其支付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支付机构有互联网网站的,还应当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开。
“支付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其支付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细则》规定,支付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明确的,支付机构可以按照市场原则合理确定其支付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预付卡公司备付金违规行为频发 监管“严”起来
在经历了一段高速甚至疯狂的增长期后,支付公司正持续面临“严监管”,其中,预付卡公司备付金违规行为也备受关注。
据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官网消息,北京交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备付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于2017年3月被罚款6万元;北京银通支付有限公司也因违反客户备付金相关规定,于2017年1月被罚款6万元;2016年,北京华瑞富达科技有限公司、安易联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也因未按规定存入客户备付金、未按规定使用客户备付金、未按规定交存客户备付金等,被监管部门处罚。
除了罚款,支付机构准备金集中缴存新规也已实施,2018年2月至4月,每月上调10%集中缴存比例,合规之路又迈进一步。
此外,据公开信息显示,部分支付机构因占用备付金等严重问题,最终被监管部门退市并取消相关资格。
新京报记者 米迪
新京报编辑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