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本学期(3-6月)参保学生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于每月第三周进行。我校已参加2023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2022年就诊医疗发票最迟须于2023年5月第三周报销)请按以下时间持以下证件到医院就诊。(如有变动,将在校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1. 时间安排
时间
三月、四月、五月和六月每月的第三周
地方
国际校园
星期二(3月14日、4月11日、5月16日、6月1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50
国际校区 D5d-116F
大学城校区
星期三(3月15日、4月12日、5月17日、6月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大学城校区门诊二楼209室
五山校区
周五(3月17日、4月14日、5月19日、6月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1号楼1层师生服务中心(五山校区)学生事务厅13号窗口
二、报销所需材料
需出示:
1. 学生门诊病历

2. 您接受治疗的医院的医疗记录
需提交:
1. 校医院转诊单(紧急治疗无需出具)
2. 就诊医院的医疗发票(发票背面左下角签名)
3.门诊收费表
(清单与发票相对应,发票和清单均由医院提供或自行以电子形式打印)
4.将统一支付平台学生账户与银行储蓄卡绑定
(绑卡路径:华南理工大学首页-校园生活-校园统一支付平台-银行卡账户绑定)
:///.aspx
(毕业生请提供银行卡复印件,卡号清晰可见,复印件上需注明姓名、学号、学院、银行、联系电话)
5.休学、外出实习,须有学校(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
3. 报销范围
1.保险年度内,患者经校医院同意转诊至广州市指定的校外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2.保险年度内的紧急医疗费用(仅限门诊);
3.寒暑假、休假、在原居住地或父母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紧急医疗费用(限门诊)。
4. 提示
1、紧急住院、指定单病种(狂犬疫苗接种)、住院治疗,请持身份证、社保卡直接到医院结算,按比例缴纳个人费用,无需回校报销。如发生异地就医自费,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异地就医报销证明》(学校首页-机构设置-校医院-学生医保-下载栏),加盖学院(部)章,到广州市医保服务中心天河分中心(咨询电话)办理报销。
2、根据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伪造医疗机构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资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被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违法行为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诊所
2023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