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纳税人支付境外服务费,境外企业是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4-07-24
来源:网络整理

在中国支付海外服务费需要预扣缴税吗?

境内纳税人向境外支付服务费以及境外机构或个人在境内提供服务时,需要扣缴增值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其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外国公司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主要取决于其所得是否构成“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说的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销售货物的收入,按照交易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提供地确定;

(3)财产转让收入:不动产转让收入,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收入,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事业单位、场所所在地确定;股权投资资产转让收入,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的所得,按照产生或者支付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场所所在地或者产生或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确定;

(六)其他收入,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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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正常情况下,向境外公司支付服务费很可能构成“提供服务”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1.提供劳务:如果对方派人入境提供服务,则该项服务属于境内提供,需扣缴企业所得税;如果对方未派人入境,而服务完全在境外提供,则该项服务不属于境内提供,无需扣缴企业所得税。

2.特许权使用费:在特定情况下,对方提供的服务可能构成“特许权使用费”。例如,对方提供设计服务,但国内企业只享有使用权;对方收取的服务费是因为转让专利技术等。如果国内企业支付的服务费构成“特许权使用费”,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扣缴期限是多久?

(一)企业所得税按月或者按季预缴。

(二)企业应当自月末或者季末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三)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企业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汇算清缴、退税。

(4)企业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⑸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汇算清缴当期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6)预扣所得税,必须于预扣后七日内缴入国库。

以上是我们对“在中国支付境外服务费用是否需要预扣税款”问题的具体解答。如果境外机构向某国提供服务,需要预扣税款。如果服务发生在境外,则无需预扣税款。具体说明,您可以参考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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