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 网贷平台跑路,投资者如何成功维权并追回本金?

2024-07-25
来源:网络整理

当P2P网贷平台跑路时,能够成功维权的很少,能够收回全部投资额的更是凤毛麟角,目前已成功备案的P2P网贷平台中,能收回的本金仅有投资额的10%、30%-40%。

最重要的还是财务支付证据,毕竟资金流向最能证明你的投资行为,最常见的就是通过公司APP或者第三方支付支付的截图,还有用户直接从自己的账户向平台指定账户支付的截图。

对于已经备案的P2P平台,投资者只能拿回本金的30%到40%。

记者盘点东方创投、通渡贷、游易网等问题平台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例发现,投资者最多只能拿回本金的30%至40%。

长期以来,在投资者心中,P2P问题平台都是他们心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过去几年,跑路的平台不少,但投资者往往无从维权,维权之路同样艰难。如果不幸踩到地雷,投资者一定要保持冷静,尽快留存证据报案,并申请冻结问题平台资产,力争挽回损失。

情况1

东方创投:9个月后投资者仍有48.7%本金剩余

回顾:东方创投成立于2013年6月,2013年10月宣布暂停套现,同年11月,东方创投负责人邓亮、李泽明自首,2014年7月15日,东方创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历时9个月后结案。

结果: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下称判决书)显示,截至2013年10月31日,该平台共吸收投资者资金1.26亿元,其中已兑现7471.96万元,尚未返还投资者实际本金5250.32万元。

目前查明的犯罪所得中,李泽明的购房所得2200万元、个人银行卡存款318.2万元已被法院冻结,合计2518.2万元,占未归还投资者本金的48.7%。

在问题平台追回资金的案例中,东方创投投资者的本金回收比例相对较高。

案例 2

通都贷:还款利率12.3%,还款耗时14个月

回顾:通渡贷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昱根。2013年11月2日,运营仅半年后,该平台因资金短缺被警方立案调查。

2015年1月14日,通都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通都贷实际投资会员2685人,至今尚未归还资金近亿元。

结果:2015年12月22日,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宣判,铜陵市苏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玉根、吴小军等涉案人员应赔偿1682名受害人近亿元经济损失,可执行赔偿总额约1200万元。

根据法院的规定,所有受害者将获得约12.3%的赔偿。每个受害者的赔偿率乘以其经济损失总额就是每个受害者的赔偿金额。详情见《受害者赔偿表》。

案例 3

我的易网支付平台_易网购平台_易网平台是干嘛的

优易网:31个月已返还投资者40%本金

回顾:穆某5年半前注册江苏“友益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为穆某、黄某,公司经营服装网络团购业务。注册后,因经营不善,基本处于闲置状态。2016年7月,穆某通过互联网科技公司设计借贷平台网站,并以友益公司名义开通友益网P2P平台。

2012年8月18日至2012年12月21日,穆某以“友谊网”名义从事中介借贷业务,在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虚构“友谊公司”为香港亿丰公司子公司,谎称亿丰商城商户需要借款,在“友谊网”发布“秒秒报价”,承诺立即还本付息,公然引诱投资人,向45名受害人非法套取资金共计2550余万元。

结果:与以往案件不同的是,优易网是行业内首例被定罪的“集资诈骗罪”,该罪名比非法集资罪更为严重。2015年7月,江苏省高院公布了此案,优易网法定代表人穆某、股东黄某因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9年,并被责令继续退赔违法所得1516万余元,退还相关被害人。

提醒

一旦出现“地雷”,投资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1. 首先收集并保存证据

一旦踩到“地雷”,投资者不要慌张、焦虑,首先要立即收集、保存证据。一般来说,最重要的是理财投资的证据,包括合同协议的证据、理财资金支付的证据、理财投资过程的证据,此外还有互联网金融公司经营、业务宣传的证据和截图。

最重要的是财务支付证据,毕竟资金流向最能证明你的投资行为,最常见的是通过公司APP或第三方支付支付的截图,以及用户直接从自己的账户向平台指定账户支付的截图。此外,与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投资协议、网站声明等资料也应保留,这些也具有法律效力。

2.向有关部门申请冻结问题平台资产

在套现困难的早期,不少投资者希望通过民事诉讼获得相应赔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洒表示,如果发现债务人失踪,投资者可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民事诉讼难度较大,且需缴纳诉讼费用,费用昂贵。”

但如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P2P平台触犯了刑法,将面临刑事责任。肖洒称,一旦立案,公安机关就会进行侦查和控制,效率高,成本低。“但进入公诉程序后,就不能再撤诉,案件进展无法掌控,投资者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根据新快报记者报道的上述案件来看,投资者要做好至少等待一年半的准备。

此外,肖洒还表示,投资者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冻结破产、跑路平台相关资产,避免案件调查期间资产被隐匿、转移。

3.“受害者”法律地位难确定,维权需打“持久战”准备

事实上,目前投资者维权的法律基础并不健全。肖飒透露,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非法集资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的意见》将受害投资者定位为“集资参与人”,而没有明确赋予其“被害人”的法律地位,导致案件实际维权面临一系列的困境和问题。

肖洒说,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投资者委托的律师很难查阅案卷,“如果赋予投资者‘被害人’身份,投资者可以合法聘请‘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印案卷、代表其出具法律意见等。”各地公检法部门对投资者身份的理解不一样,有的地方允许投资者律师查阅案卷,有的地方不允许。开庭时,往往不允许“被害人”代表出庭,而是只允许其坐在旁听席上,不准发表个人的观点和意见。

平台潜逃案件时间跨度较长,一桩案件可能拖延一两年,部分外逃境外案件甚至耗时更长。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材料、案卷属于国家机密,所有接触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因此,投资者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只能对案件有一个模糊的了解,投资者要做好“持久战”的心理准备。

她表示,投资者应了解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和时间节点,对维权难度有充分的认识和心理准备,理性对待案件流程中的难度和不透明性,对案件结果有合理的预期。

来源 |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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