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大家可能没听说过,但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支付宝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却是耳熟能详的,一些网购用户甚至每天都会和它们打招呼。然而,就在以网购起家的第三方支付迅速发展之时,央行却突然给它泼了一盆冷水。昨日,央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第三方支付公司须在2011年9月1日前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全国性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须为1亿元人民币。
我公司隶属于快钱西南分公司,欢迎申请POS机
央行政策解读:
1.整改范围广
《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款人与收款人之间中介提供的下列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1)网上支付(指通过公共或者专用网络,在收款人和收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兑换、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2)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预付卡是指以盈利为目的发行的,用于在发行机构以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利用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三)银行卡收单(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许商户收取货币资金的行为);
(4)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2、第三方支付进入门槛高
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经营支付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申请人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支付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同时,申请人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投资者;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六)有符合条件的支付服务设施;

(七)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因利用支付服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因办理支付服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受到处罚。
申请人的主要投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自申请之日起已连续2年以上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或者连续2年以上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
(三)自申请之日起连续2年以上盈利;
(四)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服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服务受到处罚。
3. 提高透明度,加强监督
支付机构应当确定支付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支付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其支付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支付机构应当在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中记录以下事项:(一)付款人名称;(二)确定的金额;(三)收款人名称;(四)收款人银行账户名称或者支付机构名称;(五)收款人银行账户名称或者支付机构名称;(六)支付指令发起日期。
·门槛高 近半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倒闭
《办法》规定,拟在全国范围内经营支付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内经营支付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按照这一规定,只有支付宝、易宝支付、财付通等少数几家公司有资格申请全国性支付公司牌照。全国300多家支付公司中,有一半不符合3000万或1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门槛。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发展迅速,但利用第三方支付洗钱、参与境外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也开始出现,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此次《办法》的发布并非毫无征兆。早在2009年4月17日,央行就发布公告,要求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在2009年7月31日前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结果仅作为制定相关政策的参考。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在《办法》发布的两天前,公安部官网发布了《全国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最新进展》的通报,称“乐天堂”在江苏苏州开设赌场案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梅某被批捕。 经调查,梅某与境外赌博集团勾结,协助其套取30多亿元资金,“快钱”公司获利1700多万元。而快钱正是目前很多消费者会使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欢迎大型支付公司
作为目前规模最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宝对《办法》的发布表示欢迎。相关负责人对【银旅】网表示,《办法》的发布将有利于规范和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办法》发布后,支付宝将按照《办法》的要求,积极准备申请牌照。
财付通负责人指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获得更多用户和商户的认可,同时有利于第三方支付公司为商户提供更可靠、更专业的服务。财付通在注册资本、风控政策等方面均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条件,公司将积极准备并尽快提交申请。
毫无疑问,对于这些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办法》的出台不仅不会影响它们的发展,由于准入门槛的提高,还会对它们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