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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本行政法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这项行政法规将如何实施?
实施之后会产生什么影响?
让我们听听专家的解读
设置合理的牌照续期过渡期
实现平稳过渡
非银行支付,简单来说就是指由其他机构代替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比如我们经常使用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实施细则》明确了按照新规定换发支付机构许可证的程序和时间表。许可证换发过渡期自《实施细则》施行之日起至各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日止。由于部分支付机构许可证到期日与《实施细则》施行日接近,因此对这些支付机构的过渡期延长至12个月。
许可证换发过渡期届满,人民银行将按照新规定重新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也可选择提前申请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中信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过渡期给了支付机构充足的准备时间,同时这些支付机构的支付牌照原有效期为5年,每5年需申请延期一次,机构获得的支付牌照不受限制。
实施细则还明确,适当下放部分支付机构变更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级。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斌表示:“比如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等,只需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受理、审查、决定即可。这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有利于建立健全高效、快捷的变更办理机制。”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非银行支付机构183家,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
支付机构无变化
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实施细则对非银行支付机构有哪些新规定?专家表示,实施细则坚持稳定性原则,注重监管一致性,确保支付市场平稳过渡。
专家表示,此前支付服务分为网上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服务三类,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出现了条码支付、人脸识别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规定》提出将支付服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区分这两类服务的关键在于能否从付款人处收取预付资金。此次公布的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的分类方法。专家表示,此举将更好地满足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
温斌表示,实施细则充分考虑了现行分类方式下的许可框架,不会改变支付机构原有的业务许可范围,换言之,支付机构原有的业务都会保留,预计不会对支付机构业务的连续性和用户体验造成影响。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调整收费项目或者收费标准,应当至少提前30日持续公示,支付交易记录应当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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