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微信群里的诈骗大戏!54 人因假股指交易平台诈骗被判刑

2024-07-31
来源:网络整理

电话邀约、群内分享、财报截图、多人点赞、直播上课……微信群里的点赞剧,让“目标股民”相信讲师,跟随讲师和群员“投资”假股指交易平台。近日,何某等54人诈骗案经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一审宣判。主犯何某因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主犯陈某、熊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12年至10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余51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6年10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投资失败,被骗

“您好!我是某证券公司的客服专员,公司推出了一项新的体验活动,您有兴趣吗?”2020年5月中旬,投资遭遇挫折的胡先生在某证券公司的客服专员的劝说下,加了对方为微信好友,随后,客服专员将胡先生拉进了一个炒股微信群。

群里大概有60个人,有的推荐股票、秀收益,有的闲聊、吐槽。从“潜水”到“冒泡”,从观望到买入小赚,胡某逐渐放下戒备,和群里的讲师李平(化名)成了微信好友。李平每天都给胡某推荐股票,每次买入都能赚钱,这让胡某逐渐对李平产生了敬佩和信任。2020年6月,李平在微信群里表示股市不行,建议尝试股指期货,还晒出了自己交易股指期货的收益截图,引发群友们羡慕不已。

“李老师请给我们讲课吧,我们相信你。”在微信好友的鼓励下,李平开始在直播平台上直播授课。看到李平发布的超高收益,群里的股友们纷纷跟随讲师投资。几天后,他们开始在群里炫耀自己的收益。胡某对大家的收益十分心动。在李平等人的指导下,胡某一步步在假股指交易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充值8万多元。随后,胡某在讲师和股友们的欺骗下多次买入卖出。在高杠杆、高手续费、频繁交易、反向操作下,他很快就将手中的资金全部亏光。此时,胡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一心只想赚钱的胡某没有想到,短短两个月时间,与他有同样遭遇的人竟有20余人。2020年7月,公安机关抓获了以何某为首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

微信群三分之二的成员是代理商

“他们建了几百个微信群,每个群里三分之二的人都是经纪人。”原来,微信群里的人都是同一伙人,他们炫耀自己的收益,夸赞讲师,以此引诱胡这样的“目标投资者”上当。

2020年4月,何某以从事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数据处理等业务的空壳科技公司为幌子,在黄石市繁华地段租用办公室,招募人员,经过简单培训后实施电信诈骗。他非法购买股东姓名、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分发给团伙成员,以“赚取资源”。他们冒充证券公司员工拨打电话 万余次,添加数千名股东为好友,并把他们全部拉进“洗脑”微信群。

在微信群中,诈骗团伙部分成员充当讲师公开指导,部分成员则假扮股民哄抬股票价格。他们通过花言巧语、虚假盈利截图、直播等手段骗取股民信任,谎称“股市行情不好,股指期货交易更赚钱”,诱骗受害人在何某等人接触的假冒股指交易平台上买卖股指期货。他们通过高杠杆、高手续费、频繁交易等方式,导致受害人资金快速亏损,巨额资金流入假冒平台的资金池。当受害人回过神来想要退出平台时,却发现已经无法提现、无法登录。

截至案发,何某为首的诈骗团伙共有成员54人,给14个省份的25名受害人造成损失300余万元。其中,何某团伙获得受害人75万元,其余涉案款项均是通过虚假的股指交易平台骗取的。

异地关联犯罪联合侦查

2020年7月,以何某为首的诈骗团伙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查,检察官发现该团伙人数众多,每个涉案人员的犯罪数额难以确认。法院主动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制定补充侦查提纲,建议加大电子证据收集力度,补充完善证据链条。一方面,以被害人为核心,梳理出所有与其联系的被告人微信账号;另一方面,以被告人为核心,梳理出其加入的诈骗微信群、加的被害人微信账号。随后,将两个数据库进行比对,明确每个被害人被骗过程中有哪些被告人参与,并确定每个被告人的犯罪数额,大大增强了证据的证明力。

根据何某供述,该团伙中的股东信息均是从黄某手中购买的。检察院从电子数据取证入手,提取了何某与黄某之间300余条聊天记录,其中20余条完整记录了二人商量买卖股东号的过程。仅2020年5月3日一天,何某就一次性从黄某手中购买了20万个股东号。针对何某从黄某手中购买股东信息的事实,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何某提起补充起诉,同时要求公安机关依法逮捕黄某。

对于向何某团伙提供虚假股指交易平台、银行账户的犯罪团伙,由于该团伙已因其他犯罪事实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黄石港区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将该犯罪团伙涉嫌协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联合侦查处置。

2021年7月,何某等54人诈骗案被移送黄石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坚持人罪并举、犯罪所得与赔偿并举的原则,全力追缴犯罪所得、挽回损失。在案件侦查阶段,黄石港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对犯罪团伙账户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在审查逮捕、起诉阶段,检察院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被告人主动退缴犯罪所得。经过不懈努力,该案54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接受处罚,并退缴犯罪所得。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