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张某同意离婚,并约定女儿以后随张某生活,刘某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但刘某一直推卸责任,请问是否可以强制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直到她年满18岁?
司法实践中,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般按月支付抚养费,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支付。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期限、数额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必要且可行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义务人一次性全额支付抚养费。
必要性是指抚养费若不一次性足额支付,孩子的日常生活将受到很大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将受到很大威胁。例如一方居住在国外,索要抚养费存在严重困难;又如抚养义务人多次不主动支付抚养费。可行性是指考虑到抚养义务人的支付能力,其经济条件允许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义务人有经济能力将抚养费分期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法律不会强迫人们违背自己的意愿去做事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不应为了保证子女未来的生存需要而陷入困境。如果义务人无力支付,即使法院判令分期支付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执行也会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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