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领微信红包吗?
节假日“福利”能发吗?
打麻将可以打长牌吗?
节日期间
哪些“红线”不能逾越?
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解一下
“节日病”是近年来“四风”问题的典型表现。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公布了2019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情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199起269人,举报曝光208起280人。其中,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发放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被列为“高风险领域”。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互送恩惠是传统习俗,为节日增添了几分喜庆。然而,少数人却违规以恩惠的名义送礼送食物,以福利的名义滥用补贴,触及了“诚信红线”。那么,春节期间,如何理清个人关系与政策规定的界限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问题 ①
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可以聚餐吗?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三条明确规定,“接受或者提供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违反规定举办、参加公款宴请”的,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接受或者提供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违反规定举办、参加公款宴请”“参加娱乐健身活动消费”等,违反廉洁纪律。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清正廉洁过节,以下饮食不得吃:
1.违反规定组织本单位干部、工作人员公款吃喝
2.违规举办公款宴请
3.违规接受公款宴请
4.违反规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5. 进出“一桌用餐”等隐蔽场所就餐
6.其他违反规定公款吃喝等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指出,“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饭”、违规接受所管理、服务对象的餐食等违法违规公款吃喝现象不断出现,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为了“掩盖行踪”,有的以公务名义将公款吃喝费用划拨、摊派给下属单位;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将违法吃喝费用转移给关联企业;有的利用工作关系到所管理、服务的单位食堂埋单;有的接受邀请吃饭等等。
【案例警示】2018年6月,浦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金融办主任张某以个人身份邀请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吃饭,并以浦江县财政局名义签收账单。数日后,该餐馆以“四川省”名义开办餐馆。浦江县财政局为采购人开具两张发票,共计1330元。经张某签字确认后,县财政局报销了费用。2019年4月,对张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罚款全部追回。
问题 ②
春节将至,公司能发节日“福利”吗?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私自设定工资或者滥用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指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违反规定发放津贴或者福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通过企业、社会团体等形式变相转嫁成本。一些单位利用管辖或审批权限,将利益、补贴转嫁给相关单位。
2、建立虚假账户,利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福利。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购买办公用品、伙食费等名义,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贴福利。
3.以各种名义设立新项目发放各种补贴或福利,如安全生产奖、招商奖、宣传报道奖等,以及未经批准随意实施考核、检查、认证项目,也是违法发放补贴或福利行为的高发地区。
4、津贴或福利不严格按规定分配。加班费、待命工资、未使用年假补贴如何分配,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有些单位无视分配标准,超范围任意分配。
5、违法违规分配补贴或福利,打着“集体决策”的旗号,假借“集体同意”的幌子,通过针对个人或“小圈子”的补贴或福利分配,或表面上“人人有份”,“领导吃肉”、“员工喝汤”等形式搞。
【案件警示】2015年至2017年,金堂县龙胜镇新开村原党支部书记薛某某,利用城乡治理资金中的环境卫生保洁费、治安巡逻费等违法所得,向村两委发放补贴共计5600元。2019年8月,薛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法资金全部追缴。
问题③
近年来,春节期间流行微信群抢红包、支付宝一对一发红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能不能点击领取红包呢?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虽然不完全禁止收受电子红包,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谨慎考虑收受红包的对象和金额。例如:
1. 无法从管理服务对象处领取电子红包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收受自己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电子红包,不得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电子红包。
2.明显超出礼品兑换范围的电子红包不予接受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受红包要慎重,对于明显超出送礼、收受范围的电子红包,《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样适用。
3.不要利用微信红包参与赌博
微信里的抢红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玩的游戏,但少数“有心人”利用微信群组织虚拟赌场,通过让别人抢红包牟利,此行为涉嫌赌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参与。
4. 提醒家人注意微信红包
如今,很多隐性贿赂行为并不直接针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本人,而是针对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因此,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需要提高警惕,并提醒家属谨慎抢电子红包的金额、次数和发放者。
【案例警示】2019年3月,成都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第一管理处工作人员曲某某在道路开挖许可证发放后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家蛋糕店在整修占用道路进行施工,张贴围挡、广告等设置不规范,并在与商户沟通整改过程中,通过支付宝向商户收取600元“好处费”。2019年4月,曲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所得被退还给商户。
问题④
可以“借”车回家过年吗?
答:随着整风整纪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和公车制度改革推进,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节假日期间,“车轮上的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称,公车是执行公务的车辆,不得用于私人用途。对公车的保管、使用、保养,特别是节假日期间,都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自推进公车改革以来,车辆管理和使用日益严格,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目光投向公车加油卡,想方设法“榨公油”。除了违规使用公车,还必须履行管理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对公车进行管理。
【案例警示】2018年成都市排水设施管理处公车改革后,原成都市排水设施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张某某违反单位车辆管理规定,给自己配专职司机,长期霸占成都市排水设施管理处防洪抢险车辆上下班接送。张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9月,张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撤销公职处分。
问题⑤
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可以打麻将、长牌等吗?
答:四川省纪委监察委相关文件明确规定,2019年2月1日后,凡与管理服务对象打麻将或者其他游戏赢钱、输钱的,参与、聚众赌博的,通过赌博赚钱的,索取、行贿、受贿的,一律依法给予处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把握正常娱乐活动与亲朋好友间赌博的界限。
针对这一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党员干部和公务员在办公时间和办公场所以及在基层调研、工作时,不得违反规定打麻将、打“扎金花”、长牌、扑克等。
2.党员、干部、公务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其管理、服务的对象打麻将、打“扑克”、打长牌、打扑克,以赢钱或者输钱。
3.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参加赌博或者以打麻将、“扎金花”、打长牌、打扑克等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不得挪用公款用于赌博,不得参与境外赌博活动,不得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
4.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的“黑心”钱财,不得拿其管理、服务对象打“名片”,不得通过赌博、索贿、受贿等方式牟取利益。
【案件警告】2019年4月29日下午,彭州市天彭街道陈家社区党总支书记孙某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王某的邀请到茶馆喝茶。工作人员任某接受孙某邀请,未向负责人请假擅自离岗,与孙某等人到茶馆喝茶,并在茶馆内与王某等人打扑克、打麻将。2019年5月,孙某、任某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