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账号代运营纠纷频发,商家如何避免入坑?

2024-08-15
来源:网络整理

近年来,随着“抖音”的火爆和崛起,越来越多的商家希望通过“巨额流量”吸引更多客户、获取更多利润。然而,这种代运营模式往往暗藏纠纷隐患。近日,高安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及抖音账号代运营的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30日,原告某电器公司向被告某代运营公司支付佣金人民币元。2022年11月1日,原告与被告就抖音账号代运营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抖音代运营协议》。协议约定,被告为原告提供抖音账号运营服务,如账号建立、视频拍摄及剪辑、直播带货等,每月为原告抖音账号拍摄、剪辑、发布至少30个视频,为原告有效引流。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元,原告先行支付人民币元,粉丝数达到人民币元后3日内支付余款。协议并未明确规定抖音账号建立、人物形象出镜等具体要求。两被告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被告在协议签订后对账号设立、角色形象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导致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协议签订后,被告为原告拍摄、剪辑共计20个视频,并通过原告提供的两个抖音账号发布,其中抖音账号(66***397)发布18个视频,吸引粉丝14人,基本可以产生引流效果;抖音账号(34***584)发布2个视频,吸引粉丝491人,基本可以产生引流效果。随后,原告以被告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引流、获客效果为由,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已支付的代理运营费用。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是因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中条款不明确、沟通不畅引发的纠纷,被告作为专业从事抖音账号运营的公司,未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抖音账号的设立、出现角色的具体要求,以及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如“要求原告准备新的抖音账号,并要求原告法人作为主角出现”,可视为合同新增内容,但与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内容存在差异,且新增抖音账号及固定角色会影响抖音算法推荐机制,进而影响引流获客的效果。被告未尽到审慎提醒义务,导致原告认知出现偏差,原告对被告的新增要求未予配合。双方在合同签订及沟通过程中,出现账号准备、拍摄配合等失误,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达到合同中约定的获客效果。

因此,法院结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当庭陈述、协议已经实际履行的客观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认定原告、被告各承担50%的责任,被告退还原告预收的代理经营费5000元。宣判后,原、被告均表示接受判决并撤诉。

法官后记

本案是互联网新业态下因合同内容不明确、履行过程中沟通不畅而引发的典型案例。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新业态下引发的履行纠纷在一定程度上会越来越普遍。法官建议,对于互联网发展衍生的新业态、新模式,双方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应当对合同履行进行详细约定,避免工作内容出现疏漏。如有新的问题,应当及时变更约定内容或签订补充协议,避免合同无法履行,防止双方合法利益受到损害。

相关法律

抖音账号代运营报价_抖音代运营报价单_抖音账号代运营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双方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且损失的发生是另一方的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

出品:高安市人民法院新媒体

贡献者:左功雄、胡军

首审:谢菁

审稿人:刘素琼

满意度评价

亲爱的同胞们:

当您接到省民意调查中心打来的0791-、0791-等号码的评价电话时,请您用普通话耐心接听,体现对高安市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