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网讯:近日,又有企业因使用个体工商户二维码收款被查逃税,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码收款的问题再度引发热议。
今年1月8日,广东省税务局公布了一起行政处罚案,违法事实表明,佛山市智能芒果税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通过现金、私人银行账户(含个体工商二维码)等方式获取含税销售收入共计.00万元,该等销售收入未入账、未开具发票、未申报纳税,最终佛山公司被处以罚款.79万元。
其实,去年国家税务总局无锡税务局也通报过一个典型案例,2023年10月,一家企业因未申报个人帐户税收收入,偷税漏税,被罚款300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个人账户里到底会查多少钱呢?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三种情况将会受到重点监管。
1.任一账户现金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
2.对公账户转账金额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3.个人账户转账金额20万元(境外汇款)以上、50万元(境内外汇款)以上。
此外,以下15项可疑交易也将纳入重点监管。
1、短期内资金分散入、集中出,或集中入、分散出;
2.资金收付频次、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相符;
3.资金收付款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款业务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定期收付大额资金,与企业性质和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同一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短时间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款;
7、长期闲置的账户因不明原因突然被激活,短时间内发生大量资金收付款;
8.短时间内频繁接受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现金存取的金额、频率、用途与正常的现金收支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现金收付款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客户的业务往来大幅增加,短时间内资金支付现象频繁发生;
12.频繁开设、关闭账户,关闭账户前有大量资金收付;
13.故意将大额支付拆分为小额支付,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控;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
15.金融机构认为可疑的其他支付交易。
事实上,无论是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还是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凡是个人账户收款但未报税的情况,都可能构成逃税问题。逃税的标准与支付平台无关,只要收款金额超过一定数额,就可能被查处,甚至被冻结。《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发放法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其实规定,支付机构和银行一样,需要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微信、支付宝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工具,用户基数庞大,因此一旦有企业利用个体工商户二维码作为收款工具,很容易引起关注。2021年底至2022年初,在一些服务商的误导下,市场上不断出现“个人收款码停用”、“正在征收近四年税款”等信息,再加上一些不实报道,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收款码停用”的担忧达到顶峰。直到2022年3月,259号文件才正式实施,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相关方均发布公告,明确“个人收款码”不会关闭、不会停用,功能不变,将设立新的“个人企业收款码”。
虽然有案例显示个体工商户扫码支付存在偷税漏税的风险,但使用个人银行卡收款其实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但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早已十分普遍,只要企业正常申报收入、纳税,自然可以有效规避风险。
首先,企业最好以公司名义开设微信和支付宝账户,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可以单独设立微信和支付宝账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账户混用。
二是个人帐户收缴资金要及时转入对公帐户,同时要妥善保存票据、收据。
最后,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据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账单、收据具有同等效力,企业应定期打印保存,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