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民生保障待遇标准提高,涉及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等多项标准调整

2024-08-26
来源:网络整理

上海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又上调!

上海将从2017年4月1日起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后的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标准、相关就业补贴标准、职工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纳入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标准、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自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90元调整为2300元,增加1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9元调整为2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需要注意的是,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些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夜班补贴、夏季高温补贴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的岗位补贴、伙食补贴、通勤补贴、住房补贴等不属于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即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主要考虑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支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用工成本等因素。今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低于去年,这是按照中央“三减一减一补”总体部署和企业减本减负要求作出的安排,既最大限度增加了低收入劳动者的获得感,也充分考虑了企业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的承受能力,兼顾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利益。

失业保险待遇调整

考虑到上海GDP、CPI和最低工资水平的增长,2017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将采取“先合并、后调整”的方式实施,不仅提高待遇水平,还将简化操作,方便失业人员看懂政策、算清待遇。

“先合并”,即先把目前按累计缴费年限、年龄等设置的不同标准合并为最高档次。“再调整”,即在2016年第一档次1至1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1520元/月的基础上增加140元/月,调整为1660元/月。第13至2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至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至2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相关就业补贴标准调整

配合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上海对青年学员生活补助、共保人员就业补助、大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补贴标准作出相应调整,其中青年学员生活补助标准由1752元/月提高到1840元/月,共保人员就业补助和大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补贴标准由1095元/月提高到1150元/月。

统筹基金支付_统筹支付基金有哪些_统筹支付基金支付

同时,自4月1日起,万人就业工程公益服务队(河道保洁、林业养护、社区助老、社区助残)、千人就业工程和社区“四保”公益岗位专职工作人员收入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其中,万人就业工程公益服务队工作人员收入标准调整为2490元/月,千人、百人就业工程和社区“四保”公益岗位工作人员收入标准调整为2370元/月。

医保上限和个人账户纳入标准提高

今年4月1日,上海医保进入2017年医保年度(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上海自4月1日起将2017年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2万元提高至46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仍按80%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为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上海将适当提高个人账户参保标准。在岗职工中,34岁以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参保标准由140元提高到175元;35至44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参保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50元;45岁至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参保标准由420元提高到525元。退休人员中,74岁以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参保标准由1120元提高到1400元;75岁以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参保标准由1260元提高到1575元。

同时,2017年医保年度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付费用标准和统筹基金抵扣标准不进行调整,仍按照2016年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调整

为保障工伤死亡职工家属基本生活,上海市自4月1日起,调整了2016年12月31日前在职致残、死亡职工的三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其中两项标准涉及工伤职工本人,一项标准涉及死亡职工家属。

一是工伤一级至四级残疾人员享受的残疾津贴在现行待遇标准基础上进行调整:一级残疾津贴增加500元/月;二级残疾津贴增加480元/月;三级残疾津贴增加450元/月;四级残疾津贴增加420元/月。

二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也进行了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80元/月;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增加22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70元/月。

三是调整职工死亡人员抚恤金标准,在现行抚恤金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相关政策文件正式出台后,

并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布。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