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协助金融机构化解金融风险,全力推进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宕昌法院与金融机构就运用支付令推动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对金融机构申请支付令时提供的材料、证据、适用范围、标的金额、送达执行等作出了详细规定。通过运用监督程序,我院已及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符合条件的债务人签发了30余份支付令。截至目前,在我院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后,有债务人主动与我院执行局民警联系,自愿履行案件金额7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运用支付令督促清收处置,要把握“依法合规”和“速度第一”的总体要求,按照全面清理积压案件、依法开展支付令审查、促进高效程序衔接等步骤,切实提高支付令在不良资产案件中的运用,努力发挥支付令快速高效运用的优势,促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什么是付款订单?
支付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特殊程序,是指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要求债务人支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人民法院审查核实符合条件后,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与普通诉讼程序相比,支付令具有申请程序简便、无需开庭、债权实现时间短、成本低廉等特点,是一种高效、便捷、经济的债权实现方式。
申请支付令需要什么条件?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无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可以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由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发出。
制片人: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