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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族”【材料1】
ㅤㅤ近日,西安街头出现“低头看手机专用通道”,消息一出引发热议,有人质疑此举是否鼓励人们边走路边玩手机,存在安全隐患。
ㅤㅤ笔者认为,“手机用户专用道”是一种纵容,而非警示。设立“手机用户专用道”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安全风险,喜欢边走路边玩手机的人自然会“喜欢”它。但我们要做的是引导“手机用户”改变这种坏习惯,而不是专门为他们设立专用道。这无疑是对城市有限道路资源的浪费。更可怕的是,我们用这种所谓的人性化措施,助长了违规出行的坏习惯。
ㅤㅤ目前,我国对“低头族”还没有重罚。笔者建议,对道路上驾驶、行驶的“低头族”应保持高压态度,就像对待醉酒驾驶者一样,不能置之不理,甚至纵容。在此基础上,相关方也应加大对“低头族”现实危害的宣传力度,通过一些事故案例,引导公众自觉远离驾驶或行走时“低头看屏幕”。
ㅤㅤ总之,我们必须想办法警告“手机族”,让他们从现在起抬起头来,而不是纵容他们,为他们提供“便利”。
(摘自《国际在线》)【材料2】
ㅤㅤ近日,浙江温州交警对斑马线上“潜伏手机族”胡女士开出了一张罚单,引发社会广泛讨论。这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年元旦实施以来,温州交警对斑马线上看手机的行人开出的第一张罚单。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行人在过路口、马路上低头看手机、玩手机,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等不文明行为,必须予以整改。违反此规定的,将被处以警告或罚款10元。
ㅤㅤ对于不提倡的行为是否应该受到处罚,或者如何处罚,还是一个需要慎重处理、充分探讨的问题。目前,对于难以准确纳入执法体系的行为,警告或宣传可能还是更有效的手段。温州相关法规中的“警告”、“十元罚款”也是比较务实的做法。这种警告包括交警的警告,可以从社会层面去理解,也包括舆论宣传或者信号指示灯处的警告。同时,也要赋予机动车警示的能力。为了控制噪音污染,一些地方把鸣喇叭也纳入交通违法行为。虽然乱按喇叭是不文明的,但鸣喇叭往往起到了警示的作用,对于“低头族”这样的行人,还是有必要的。凡事未必合适,在这方面,一些地方不妨适当考虑。
(摘自光明网)【资料3】
ㅤㅤ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全球每年有超过27万行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而行人边走边玩手机被认为是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具体分析,有伤害自己的,也有伤害自己的。
ㅤㅤ近年来,立法规范“低头族”的呼声不绝于耳。地方立法空间相对有限,有时未必能达到舆论所希望的“重痛点”,但要注意,这代表着一种趋势。只要“低头族”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那么对“低头族”进行普遍立法就将成为必然。如今,法律已经明确禁止“边开车边玩手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手持电话拨打、接听电话、看电视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不少人建议,应该将开车时玩手机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同样在玩手机的行人,恐怕也难以逃脱法律制裁。
(摘自半岛新闻) (1)请根据给出的材料,总结“手机瞌睡族”的定义。
“低头族”是指一群只低头看手机的人。
(2)根据材料内容,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A.【材料1】认为,“俯视专用道”不是警告而是纵容,浪费了城市有限的道路资源,助长了违规通行的陋习。
B.温州交警对斑马线上低头看手机的行人开出了第一张罚单,但[材料2]并不认同这种“警告”加“罚款十元”的做法。
C.全球每年有大量行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而手机带来的分心被认为是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D.虽然地方立法空间相对有限,但【材料三】仍建议对“低头看手机”的行人予以法律处罚。
(3)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哪些是错误的?
A.三份材料均认为,行人“偷拍手机”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问题,尤其影响交通安全。
B.[材料1]与[材料3]均认为对“低头看手机”的行人不应容忍,而[材料2]则认为是否对“低头看手机的人”进行处罚,需要进一步考虑、慎重处理。
C.行人沉迷手机危害他人亦危害自己,需要突破地方立法的限制,用法律手段约束沉迷手机的行人将成为必然。
(4)如何解决行人“手机成瘾”问题?请根据材料内容,结合实际,提出两点合理化建议。
建议1:
加大对“打瞌睡手机”行人危害的宣传力度。
建议2:
存在交通隐患的地方应当增设警示牌或人工警示,绝不容忍行人“低头看手机”,更不能为其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