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学生入学前户籍框,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县(市、区)
学籍性质:已获得国家批准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技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现有收入不足以支付学习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开支。
首次贷款申请流程
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须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请各学生持县级资助中心出具的《受理证明》报学院,并请学院资助中心任课老师于同年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
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贷款申请材料,到县级资金中心办理手续。
借阅学生及共同借阅者的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生证)
申请表原件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
2019年部分省份还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复印件,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正常还贷
11月18日至12月20日(上年为9月至9月20日)期间,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金额,系统用户名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如忘记密码可致电重置。
。
登录支付宝网站在指定账户中充值并偿还贷款。
或者
登录支付宝网站,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或者
去最近的中心或大学使用POS机刷借记卡偿还贷款。
或者
登录支付宝APP,通过“网上还款”功能,偿还“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账户上的贷款。
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查看扣款结果
提前偿还贷款
您可以申请提前偿还学生贷款,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要申请提前还款,请查看您的贷款协议。
逾期还款时间为每年一月至十月一日至二十日、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二十日。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利息,如在当年十二月二十日前仍未按时还款,则视为贷款逾期。逾期利息不计复利,但对逾期本金加收罚息,罚息利率为现行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及相应的罚息。具体金额可于每月一号、二十号在学生网上通用服务系统查询。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您的个人信息和贷款信息将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如果您未能按时足额偿还助学贷款,您的逾期记录也将记录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每逾期一个月,视为逾期一个期间。逾期记录可能会影响和限制您申请信用卡、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
如有逾期付款,请尽快结清。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咨询时间
报名高峰期:周一至周五 8:30 至 17:30(7月15日至9月12日)
周一至周日 8:30 至 17:30
学生网上服务系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相信大家现在一定知道2019年助学贷款怎么申请了吧,有疑问的话记得拨打热线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