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下午,海城区法院依托“法院+工会”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案例回顾
梁某2014年2月21日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技术员。2019年2月14日,梁某在车间维修过程中遭遇工伤,公司立即安排护理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并承担了住院费用。6月24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6月28日,北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其为九级伤残;9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其为九级伤残。伤残鉴定委员会认定为九级伤残。梁某伤愈后,于10月重返工作岗位,并于2020年8月13日因个人原因辞职。后,梁某向北海市海城区投诉,要求获得工伤赔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将提起仲裁申请。
2020年12月17日,该公司因不服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向海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网站
为妥善处理该起劳动争议案件,经双方同意,海城区法院将该案转交海城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调解。
由于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工伤赔偿金额,调解员提前为双方做了大量心理准备,努力在双方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1月20日下午,双方来到调解室,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当场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承诺在七日内向梁某支付一次性工伤赔偿金人民币100万元。
-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