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教育
各位尚未还清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是您所在家乡助学贷款每年的还款期限,请您在12月20日前将需要偿还的信用助学贷款全额存入申请家乡助学贷款时签订的合同第二条中的支付宝账户。如对需要偿还的金额不确定,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助学贷款网上服务系统,登录合同第二条中的支付宝账户查询,也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致电长宁县教育局财务科进行咨询。
您的还款记录将会被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务必按时还款,若您违约,将会影响您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信用卡、房贷、车贷以及日常生活。
请您珍惜个人信用,按时足额还款。
请告诉你的朋友此事。
还款操作
1. 还款方式
(一)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
1.在电脑上登录支付宝账户,偿还贷款
将需要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存入您的银行卡,然后登录支付宝账户进行还款。您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①充值:11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登录贷款指定支付宝账户,点击“充值”,选择充值方式,填写银行卡,填写支付密码(支付密码印在贷款受理凭证上,若已修改,以修改后的密码为准)。充值完成后,可在“我的支付宝”页面刷新页面查看余额显示,如看到充值金额,即表示充值成功。
②“还款”:11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在电脑上登录支付宝账户后,点击:“申请中心”—“教育公益”—“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查询还款信息”(在贷款还款信息查询页面输入借款人指定支付宝账户及借款人证件号)—“确认”—选择还款方式—还款。还款成功后会有“还款成功”的提示,可在“交易记录”中查看还款状态。
2.手机登录支付宝账户进行还款(还款流程见附件)
(2)到县教育局或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用信用卡还款
将需要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存入银联卡,在11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持卡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款。注意:可以使用他人的银联卡,卡内金额需足够还款。可以异地还款,即到其他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款或到高校还款。周末及节假日不办理还款业务。
2. 还款账户
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印在借款合同第二条上。借款学生也可以以个人用户身份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在“我的主页”第三条中查询账户。
3.支付宝账户密码
首次申请贷款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初始登录密码、初始支付密码印在贷款受理凭证上;也可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信用类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我的主页”第二项中查阅;如有修改,以修改后的密码为准。
四、支付宝账户还款“充值”与“还款”功能区别
还款功能只能在电脑上使用,登录时,可以登录其他支付宝账户,也可以登录贷款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查询贷款还款信息”时,只能输入借款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借款人支付宝账户”,否则无法查询到贷款还款信息,无法还款。建议使用“还款”功能还款,“还款”操作完成后,还款资金会实时扣除,还款资金更安全。
长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2018 年 11 月 1 日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账户手机还款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账户手机还款流程
1.通过手机登录支付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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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便捷生活】,选择【生活账户】
3.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