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行“展码即办”工作的通知》提出,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办理职工身份证时,提供存款证明、异地贷款存使用证明、贷款结算证明等个人证明时,为其提供实时网络开具和后台自动核验服务,以统一的“电子码”取代原来三张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展码即办”制度,2024年8月起全面推行。
缴费员工在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缴存中心出具的《员工缴费证明》《异地缴费使用证明》《贷款结算证明》等纸质个人证明。“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可让您申请“电子码”,无需出具纸质证明,即可向异地公积金中心提供存款、贷款等验证。无需两地奔波,凭码即可在窗口快速办理。
申请流程
01
在支付宝或微信上搜索打开“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点击登录;
02
身份认证成功后,在下方菜单中选择“服务”;
03
在业务办理中选择“业务办理电子代码”;
04
在信息表申请中选择中心名称,核对公积金账号后点击“提交”;
05
提交后生成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电子密码;
06
触摸条形码即可查看电子代码信息。
温馨提示
1.员工完成申请后,不得向公积金业务办理人员以外的任何人出示电子码,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2、电子码将于申请当日24:00自动失效,经查询后电子码将失效,如有需要,可再次申请;
3.公积金业务办理人员输入电子码号后,即可查阅《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的相关内容。
4.原有办理《异地贷款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渠道将陆续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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