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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微信支付发布《关于规范微信支付合作商户拓展费率的公告》,重申要求严格按照官方指导费率进行商户拓展,并指出所有合作商户应于2019年2月1日前完成整改。
早在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下称“281号文”)中,对“零费率”作出了明确的指示。“281号文”强调,服务商作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在业务推广中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零扣费率”、“低扣费率”、“费率自由定义”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字眼。
作为支付发展的首要前提,合规是第一步,在过去的2018年,央行多次强调支付市场的监管。
2018年2月,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支付结算工作会议上表示,要严厉打击支付乱象,规范市场秩序。2018年5月,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谢忠表示,对各类违法违规支付行为要毫不留情,维护支付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使移动支付服务更好地发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普惠金融的作用。2018年7月30日,央行有关负责人进一步强调,将继续加强支付结算市场监管,严厉处罚违法违规支付结算行为,确保支付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针对市场反馈,部分微信支付服务商以费用补贴、免费设备、先收后退等形式变相推行“零手续费”、“低手续费”,以扩大商户规模,排除同业竞争,这对市场健康发展十分不利,亟待保障服务商和商户权益,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2018年12月17日,微信支付在《微信支付服务商合作规则》基础上发布了《关于抵制“零手续费”、维护服务商市场健康发展的倡议》,并提供了违规行为的举报入口,倡议一经发布便受到市场广泛好评和认可。
继《方案》之后,微信支付于1月4日发布公告,明确提出涉嫌违规的合作伙伴应于2月1日前完成整改。在政策监管的引领下,微信支付通过自身举措不断规范对合作伙伴的引导和管理,维护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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