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如下:
1.有付款人的,由付款人按月或者分批扣缴应纳税款;
2.纳税人取得经营活动所得,应当于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纳税人不具备支付人条件的,须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自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限期内缴纳税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或者报送扣缴、代收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以邮寄、数据电传或者其他方式报送上述申报事项。
二、个人所得税零申报表如何填写
办理个人所得税零申报,找到地方税务局的官方网站,在网站上下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按照相关内容填写纳税申报表,填好申报表后点击保存,点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模块,上传填好的纳税申报表,找到“提交”,点击提交。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期扣缴、预缴税款;需要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第二天汇算清缴。汇缴期限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扣缴、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机关规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按月代扣代缴税款时按照规定扣除,不得拒绝。
对于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特许权使用费、特许经营费等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期扣缴税款,无需进行对账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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