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大额支付系统推广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银联处理系统)于2004年11月8日接入大额支付系统。为规范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结算行为,防范支付结算风险,保证接入畅通,总行制定了《银联卡通过大额支付系统跨行业务资金结算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和《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流程及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流程及预案》)。现印发给你们,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流程与方案》的要求,做好接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系统应急预案;要按照《流程与方案》规定的时间和步骤组织实施,确保银联处理系统与支付系统的顺利对接。
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跨行银联卡业务资金结算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大额支付系统跨行银联卡业务资金结算操作规程》,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发布,各成员机构遵照执行。
请尽快通报辖内各银行金融机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事项,请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报告。
附件:1.大额支付系统跨行银联卡业务资金结算处理办法(试行)
2.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流程及应急预案
2004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 1
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结算
大额支付系统的处理方法
(审判)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行为,防范支付清算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其分支机构、成员机构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跨行银联卡业务人民币资金结算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银联卡,是指符合银行卡网络通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或者按照中国银联业务和技术标准发行,卡面带有“银联”标识,具有中国银联分配或确认的发卡行识别代码(BIN码)的银行卡。
本办法所称会员机构,是指经中国银联理事会批准发行银联卡或者办理银联卡收单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中国银联每个交易日根据银联卡跨行业务信息生成多边净额资金结算数据,并于下一工作日提交大额支付系统进行资金结算,法定节假日期间交易一并提交结算。
本办法所称工作日,是指大额支付系统运行日。
第四条 跨行银联卡业务的资金清算以中国银联处理的交易记录为依据。
跨行银联卡业务的资金结算应于交易日的次一工作日完成。
第五条 中国银联在办理大额支付系统资金结算中履行下列职责:
(1)及时、准确清算银联卡跨行交易;
(2)按时将净额结算结果提交资金结算;
(3)对银联卡资金清算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
(4)向会员机构提供资金结算相关服务;
(五)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中国银联的银联卡资金清算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资金清算账户 第七条 各会员机构应当通过其在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设的清算账户办理资金清算。
成员机构未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的,应当选择支付系统清算账户银行作为代理清算机构。
第八条 各会员机构及其代理清算银行应在其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立的清算账户中留有足够的资金,用于银联卡跨行交易的资金清算。
第九条 中国银联作为支付系统的特许参与者,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开立特许账户,用于银联卡跨行交易的资金清算。
第十条 中国银联专用账户保留清算营运资金,用于在差额支付方出现临时头寸短缺时垫付清算资金。
第十一条 银联分支机构应在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保留足够的资金用于与中国银联及其当地成员机构进行资金结算。
第三章资金清算流程第十二条中国银联应于每日8:00前完成上一交易日银联卡跨行交易数据的清算对账,并向各会员机构及银联分支机构发送对账通知及资金清算数据文件。
第十三条 会员机构接入支付系统,中国银联应于每个工作日12:00前生成以中国银联为一方、会员机构为另一方的即时转账报文,提交大额支付系统进行资金清算处理。
第十四条 会员机构无法接入支付系统时,应于每个工作日12:00前处理以下情况:
(1)作为差额支付方的会员机构应主动将应付差额汇入中国银联授权账户;
(二)如差额由会员机构收取,中国银联将主动将差额汇给该会员机构。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联分支机构应当于每个工作日12:00前处理净额:
(1)如银联分支机构为差额支付方,应主动将应付差额转入中国银联授权账户;
(二)如差额由银联分支机构收取,中国银联将主动将差额汇至银联分支机构。
第十六条 差额支付方会员机构头寸不足,不能及时结算的,中国银联将使用结算营运资金于当日与差额收取方会员机构完成资金结算。
头寸不足的差额支付侧会员机构应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与中国银联完成资金清算。
第四章 清算风险管理 第十七条 中国银联应当加强对会员机构的信用和风险评估,建立清算风险准备金制度和清算担保制度。
本办法所称清算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国银联会员机构为防范会员机构支付清算风险而建立的准备金补偿制度,要求一定信用风险级别以下的会员机构按其每日清算资金确定的金额向中国银联缴存,作为该会员机构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连续无法完成时的准备金补偿制度。
本办法所称清算担保制度,是指中国银联会员机构为防范会员机构信用风险而建立的制度,要求一定信用风险级别以下的会员机构向中国银联提供有效担保,完成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
第十八条 中国银联建立大额支付系统跨行银行卡业务资金清算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机制。
中国银联向支付系统启动即时划转服务后,差额支付侧成员机构如未能立即完成清算,应评估清算风险水平,启动相应的清算流程风控机制。
第十九条 中国银联将大额支付系统资金结算风险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1)会员机构头寸不足,且已使用中国银联清算周转资金清算了所有收差会员机构的,为一级会员机构;
(二)工作日12:00前,若部分会员机构持仓不足,且中国银联清算营运资金不足,而中国银联尚未对收到差额的会员机构完成资金结算,则该会员机构处于二级状态;
(三)工作日12:00后,中国银联清算营业额仍不足以清算受理方成员机构的即时划转指令的,状态为三级。
第二十条 中国银联根据下列清算风险级别采取相应措施:
(1)进入一级状态时,中国银联应关注直至成员机构完成清算;
(二)进入二级地位后,中国银联应督促成员机构弥补持仓缺口;
(三)进入第三层级时,中国银联利用自有资金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与差额收款方当日完成结算。
第二十一条 中国银联为会员机构垫付清算资金后,对于会员机构因支付困难或者破产等无法弥补的清算损失,中国银联将使用专项风险准备金补偿。
本办法所称专项风险准备金,是指中国银联为弥补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欺诈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而提取的专项资金。
第二十二条 中国银联每日统计银联卡业务跨行资金清算情况,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
第五章 纪律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中国银联应当确保支付指令和资金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因工作失误或者数据错误导致中国银联向大额支付系统提交支付指令,造成资金错扣或者延迟支付的,中国银联应当按照错扣或者延迟的天数和金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高额罚息利率进行赔偿。
中国银联不得通过支付系统接口发起与银联卡跨行资金结算无关的支付操作。
第二十四条 中国银联应当按时向支付系统提交清算指令,并于当日向差额收款人完成资金清算。
如中国银联未能于当日业务结束前为差额收款人完成资金结算,中国银联应按照逾期天数和金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高罚贷款利率向差额收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会员机构应当确保清算账户中留存足够的资金,并按时结清应付差额。
补足差额的会员机构如未能及时筹措资金,且未能在当天完成结算,中国银联将根据逾期天数和金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高额罚息贷款利率向其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会员机构连续两个结算日无法完成支付的,中国银联应通知该会员机构停止其发卡行识别码(BIN号)项下的所有跨行交易转账,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修改、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中国银联接入支付系统之日起施行。
附件 2
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
支付系统接入流程及应急预案
根据大额支付系统总体推进计划,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银联处理系统)将于2004年11月8日与大额支付系统进行对接。为保证银联处理系统与支付系统的顺利对接,提高银联处理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需要制定详细的对接流程和应急预案。
第一章 接入准备 1.1 系统准备
中国银联应于10月31日前根据《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结算处理办法》(试行)和本方案制定完成《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结算处理流程》和《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结算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中国银联应于10月31日前与会员机构签署《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结算协议》。
1.2 基本数据准备
10月31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将确定中国银联支付系统节点代码、电子跨行虚拟站代码、银行代码、前置机号、支付系统行号和电子跨行行号,确定中国银联的发送、接收业务权限和会员机构收款业务权限。
1.3 系统硬件及软件配置
中国银联应于10月3日前完成银联处理系统、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硬件设备及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
1.3.1 系统硬件
1.3.1.1 银联处理系统文件服务器
IBM RS/6000-P650小型机,主要配置:
●4路CPU
内存:4GB
●硬盘2*73GB,采用实时镜像技术
●配备2张以太网卡,用于与中国银联综合业务系统前置机进行网络通讯
1.3.1.2 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
IBM RS/6000-P630小型机,主要配置:
●1通道1.+CPU
内存:2GB
●硬盘2*36.4GB,采用实时镜像技术
● IBM 磁盘阵列,配置2.9TB硬盘,采用技术
● 配备2张以太网卡用于与银联处理系统文件服务器进行网络通讯,配备2张以太网卡用于与支付系统NPC进行网络通讯
1.3.1.3 银联处理系统备份前置机
IBM RS/6000-P630小型机,主要配置:
●1通道1.+CPU
内存:2GB
●硬盘2*36.4GB,采用实时镜像技术
● IBM 磁盘阵列,配置2.9TB硬盘,采用技术
● 配备2张以太网卡用于与银联处理系统文件服务器进行网络通讯,配备2张以太网卡用于与支付系统NPC进行网络通讯
1.3.2 系统软件
1.3.2.1 银联处理系统文件服务器
●操作系统AIX 5,2.003
●数据库IBM DB2
●使用数据实时镜像
1.3.2.2 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
●操作系统AIX 5L FOR V5.2
●数据库12.0 FOR AIX
●采用热备软件V5.1P与IBM磁盘阵列实现双机热备
1.3.3 中间件
银联处理系统前端采用IBM CICS和MQ 5.2中间件与支付系统NPC进行通信。
1.3.4 密封设备
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采用支付系统指定的加密服务器(双机)产品。
1.3.5 网络通信
● 银联处理系统与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物理上相互隔离,两网段通过TCP/IP协议连接
● 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与支付系统NPC通讯采用TCP协议,通讯线路采用不同电信运营商两条2M专线互相备份,辅以ISDN 2B+D拨号线路,路由器、防火墙等关键网络设备采用双机热备。
1.3.6 应用程序和数据备份
科技部将于11月1日前发布银联受理系统前置软件V2.0。
银联处理系统及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将通过热备份机制对应用程序及业务数据进行实时备份,并在每个工作日结束时须对业务数据进行硬盘备份和磁介质备份。
1.3.7 防病毒处理
银联受理系统前置机应当安装网络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
1.4 现场环境准备
中国银联生产机房需采用双电源供电,并配备工作时间大于8小时的UPS设备,符合机房场地要求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人民银行科技部、清算中心应于10月31日前对生产环境机房设施、空调、电源等进行检查确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现场环境就绪。
1.5 人员配备和培训
中国银联应根据支付系统运行要求设置相应岗位,配备所需的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必要的业务、技术和操作培训,岗位用户设置和权限分配应于11月4日前完成。
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的系统管理员由中国银联技术人员担任。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组织相关技术部门进行系统安装调试、系统升级、日常维护、系统主要故障处理、系统备份等工作。系统管理员不得进行业务操作。中国银联设立前置机业务主管、业务操作员。
第二章 接入流程
银联处理系统于2004年11月8日(定义为T日)接入支付系统并正式上线,7日、6日、5日、4日分别为T-1、T-2、T-3、T-4,其中4日、5日为工作日,6日、7日为连续两个休息日。
2. 1T前至4天治疗
11月1日前,行号管理部门将向各电子跨行汇款银行下发新一批电子跨行号文件,行号文件将包含新增的中国银联电子跨行号,生效日期为T日。
2.2T-4天工作步骤
2.2.1 添加节点
NPC添加节点,代码为9986
2.2.2 添加线型
NPC新增905(中国银联)银行类型
2.2.3 设置接收服务权限
●除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外汇交易中心、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及外国银行外,全国人大向其他银行开放接收即时转账报文()的权限
●NPC为中国银联设定以下业务权限:
交换消息();
返回报告信息();
大额电子跨行交易专用汇款报文();
即时传输信息()。
2.2.4 行号处理
●NPC导入新的支付系统行号文件,包含新增的中国银联支付系统行号,生效日期为T日,审核通过后下发给所有支付系统参与者。
●NPC导入新的电子跨行号码文件,包含新增的中国银联电子跨行号码,生效日期为T日,经审核后下发给支付系统各参与方。
2. 3T-3天工作步骤
2.3.1 添加虚拟站代码
当日结束后,电子联行主网站将添加参与该支付系统的虚拟站9986(中国银联),并将其标记为该支付系统运营城市。
2.3.2 开立清算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根据中国银联的开户申请,在日终后使用清算开户报文()向NPC发送开户申请,NPC收到开户申请指令后,确认无误后自动办理开户手续,并将开户信息发送给上海ABS。
2.3.3 支付系统备份
当日结束后,NPC运行相应脚本,完成系统备份和数据库备份(具体操作步骤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另行确定)。
2.3.4 添加公共参数
当日结束后,NPC会运行相应脚本,增加中国银联的公共参数。
2.3.5 完成系统中件配置
当日结束后,银联处理系统前端MQ、CICS与NPC进行连接。
2. 4T-2天工作步骤
2.4.1 基本数据处理
●NPC向中国银联导出基础数据
●银联业务系统前置机已完成基础数据安装
2.4.2 密钥导入
清算中心按照支付结算司的要求,将制作好的密钥卡发给中国银联,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检查系统状态无误后,进行两次全国存款密钥的导入。
2.5T-1天工作步骤
2.5.1 银联受理系统登录
银联处理系统切换网络至NPC并登录,登录成功后修改身份识别信息。
2.5.2 验证工作
银联受理系统登录NPC后,NPC向其发送自由格式的报文进行验证。
2.6T日工作步骤
T日业务开始后,中国银联在清算账户中存入足够资金,银联处理系统正式与支付系统对接,办理资金清算业务。
第三章 应急响应银联处理系统在接入支付系统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计算机硬件、软件或通讯系统故障,导致银联处理系统无法正常处理业务,各相关单位应迅速查找原因,准确定位故障位置,选择合理的应急响应预案。
3.1 成功访问的定义
支付系统与银联处理系统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支付系统T-3结束时(即T日业务准备状态),在确认各项准备工作正确完成后,上海ABS将为中国银联开立清算账户,NPC自动返回“开户成功”信息给上海ABS。银联清算账户开立完毕,意味着银联处理系统与支付系统成功对接。
3.2 接入失败处理
银联处理系统与支付系统对接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支付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故障。
若上海ABS未能于T-1时16:00前在大额支付系统开立中国银联清算账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银联处理系统可暂停接入,各相关节点应按要求做好相应处理工作。
3.2.1 NPC处理
3.2.1.1 基本数据处理
●以n-pmis用户登录NPC数据库,运行脚本,删除新增节点及对应行号
●以n-tics用户登录TRCS数据库,运行脚本文件,删除新增节点及对应行号
●在NPC中执行脚本,从公共数据参数表中删除中国银联的公共参数
● 在32台CCPC上执行该脚本,删除新增节点及对应的行号
● 在32个CCPC下的所有MBFE中执行脚本,删除新添加的节点及相应的行号
3.2.1.2 中间件系统配置处理
●删除MQGW上新增的银联前端传输队列定义
●删除MQGW上新增的银联前端接收队列对应的远程队列定义
●删除MQGW上新增的NPC到银联前端发送通道定义
●删除MQGW上新增的银联前端到NPC收款通道定义
3.2.2 银行间电子交易处理
3.2.2.1 取消9986虚拟站
●备份INIT PDS()
● 清除..INIT.PDS()中的所有内容
●将9986虚拟站的行号添加到..INIT.PDS()中。具体格式如下
领域驱动设计
●提交作业。APPL.JCL()并确认作业正确完成
●登陆SDM系统(M56P),选择SD.DA,发送命令/F,等待RRDF完成前向恢复工作。
●M56P侧手动维护文件
3.2.2.2 检查生产系统和备份系统上的文件数据的正确性
3.2.3 银联处理系统
银联处理系统重新启用接入前的业务处理模式,办理资金结算。中国银联负责通知相关单位按原方式办理业务,即重新启用在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开立的专用账户,将银联卡跨行业务轧差结果报送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采用“先收后付”的方式办理资金结算。
3.3 运行故障处理
3.3.1 故障分类
根据支付系统和银联处理系统的结构特点和工作流程,银联处理系统与支付系统对接过程中及对接后可能出现的故障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NPC 故障
● 银联处理系统前端故障
● CCPC 故障与成员机构有关
●电子联线终端故障
● 网络故障:银联处理系统前置机、CCPC、NPC与其他节点之间网络连接故障的总称
3.3.2 故障信息的发布
在银联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之前,中国银联已建立了公共服务平台,会员银行通过该平台获取相关信息和各类应急通报。当支付系统发生故障时,支付系统应急领导小组会将故障情况通报中国银联,中国银联会及时通过该平台通知各会员机构;当银联前置机系统发生故障时,中国银联应及时向支付系统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各会员机构。
3.3.3NPC故障处理
当全国人大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因系统软件错误、设备损坏、通讯故障等原因中断时,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将按照规定程序通知银联处理系统暂停业务传输;银联处理系统收到通知后,立即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向成员机构公布故障情况。
在收到NPC失败公告后,所有会员机构都根据付款系统紧急领导团队的通知,将卡跨业务基金的处理暂停。
●如果会员机构是一个双重建立的机构,中国的工会应将“银行卡企业基金和解差额差额陈述”和“银行卡间的企业基金和解凭证”和中国人民企业银行的内部筹集核算的筹集资金。
●如果会员机构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则应将中国人民银行的当地分支机构通过手动银行支付来处理IT与中国之间的基金和解。
●中国联合赛及其分支机构之间的基金和解由中国人民银行的当地分支机构通过工会分支机构托付的手动银行交易。
当处理系统收到有关付款系统恢复正常运营的通知时,它应立即通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所有会员银行,而卡的银行间资金结算将恢复通过支付系统清算资金的处理方法。
3.3.4故障排除处理系统前端机器
如果在处理系统的前端机器中发生故障,并且同一天的解决方案尚未完成,并且在同一天12:00之前尚未消除故障,或者在同一天的解决方案已经完成,如果在同一天的解决方案已经完成,并且第二天没有在12:00之前消除了紧急解决方法,则应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紧急解决方案的付费,并根据启动协议,并根据启动协议。
中国应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迅速宣布其会员机构的失败,并向付款系统紧急领导小组报告未能。
对于尚未发布的付款说明,将处理以下情况:
●如果成员机构或分支是当事方支付差额,中国将通知其主动发起付款指示,以将应支付的差额汇给中国 帐户。
●如果会员机构或联合赛分支是获得差异的一方,则中国联合赛将上海ABS委托上海ABS开始单方面业务,并主动将应付差额汇给会员机构或分支机构。
在修复故障之前,NPC将打印当天解决的帐户列表,该账户将由商业主管签署和盖章,然后提交给中国。
一旦会员机构收到宣布处理系统恢复正常运营的公告,他们将通过付款系统恢复清算资金。
3.3.5 CCPC成员银行的故障处理
当由于软件错误,设备损坏,通信失败等而中断CCPC的付款服务处理会中断时,NPC将根据付款系统紧急领导团队的通知将CCPC设置为错误的状态
●如果成员机构是一个双重建筑机构,并且是支付差额的一方,其紧急清算代理人应将资金转移到中国联合赛的清算帐户中;
●如果会员机构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则应委托中国人民银行的当地分支机构通过手动银行交易来处理IT与中国之间的基金和解。
●中国联合赛及其分支机构之间的基金和解由中国人民银行的当地分支机构通过工会分支机构托付的手动银行交易。
CCPC失败解决后,每个会员机构将通过付款系统恢复清算资金。
3.3.6电子银行间端子故障处理
当由成员机构连接的电子银行间电台或主站导致付款业务处理因软件错误,设备损坏,通信失败等而被中断时,中国将根据紧急清算协议和付款人的启动原则来激活紧急清算方法,并根据付款系统紧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对于电子银行一侧的会员机构或联合赛分支机构,应适用以下情况:
●如果成员机构是一个双重建筑机构,并且是支付差额的一方,其紧急清算代理人应将资金转移到中国联合赛的清算帐户中;
●如果会员机构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则应将中国人民银行的当地分支机构通过手动银行支付来处理IT与中国之间的基金和解。
●中国联合赛及其分支机构之间的基金和解由中国人民银行的当地分支机构通过工会分支机构托付的手动银行交易。
一旦消除了电子银行间终端的故障,会员机构将通过支付系统恢复清算资金。
3.3.7网络故障处理
当处理系统前端与NPC之间的网络连接,或连接到会员机构的CCPC与NPC之间的CCPC之间的连接失败,并且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中国联合赛应立即宣布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向会员银行失败。
当前端和NPC之间发生网络连接故障时,每个相关的节点应与前端失败相同的方式处理它,而当CCPC和NPC之间发生网络连接故障时,每个相关节点应以与CCPC失败相同的方式处理。
当网络恢复正常运营时,中国应立即通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所有会员银行,而银行间资金的结算将恢复通过付款系统清算资金的处理方法。
评论:
最后更新:201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