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马云和阿里巴巴挑战港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战斗旷日持久,真心希望马云和阿里巴巴能够取得胜利,顺利在香港上市。
利用阿里巴巴定制的“合伙人”制度在香港上市,符合阿里巴巴的利益,符合两大股东软银和雅虎的利益,当然也符合马云自己的利益——间接控制合伙人、控制董事会席位,用更少的股份继续掌控公司。但别忘了,这样做也符合那些希望在香港上市的创业者,特别是科技型创业者的利益:创造了一个新的制度——创始人不会因为上市股份被大量稀释而失去对公司方向的掌控,从而被资本左右。
如果你认为在美股市场设立“双层股权结构”,赋予A类股和B类股完全不同的投票权,并允许佩奇、布林和扎克伯格通过“投票代理协议”继续掌控公司是正确的决定,那么你从一开始就没有理由认为马云这种不限制减持、继续掌控公司方向的“制度创新”是自私的、破坏规则的、无视股东利益的。更何况,阿里巴巴的两大股东软银和雅虎都对阿里巴巴此举表示支持。
唯一的问题是,上一轮上市后的股价表现,以及2011年支付宝VIE事件中的做法,让美国资本市场对阿里巴巴和马云本人产生了诸多担忧,想要按照马云和马云开创的“先例”在美国行使控制权并成功上市,难度空前。在美国资本市场,马云和阿里巴巴的信用价值确实大打折扣。但话又说回来,如果不考虑马云个人的算计,他发明的“合伙人制度”如果真的在香港资本市场被接受,受益的将不仅仅是阿里巴巴自己。至少,我们可能听到更少的公司创始人被资本意志赶出门的故事——越来越多的例子证明,至少在互联网和科技行业,没有创始人掌舵的公司死得很快。
法律不应该成为制度创新的扼杀者,而应该给企业制度创新留有余地,让市场来检验创新制度的活力——这个常识不言而喻。然而,阿里巴巴和马云挑战香港证券监管体系的难度、背后的曲折、外界褒贬不一的评论,都让这件事情更具戏剧性。我还是看好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的,美国和完全不靠谱的中国大陆都是虚惊一场,阴谋越多,事情就越显得惊心动魄。
所以不得不感叹,在中国互联网行业,也只有马云敢于承担如此疯狂、如此不着边际的挑战。
看看马云每次挑战的都是谁:IPO挑战的是香港证券监管体系;“阿里金融”挑战的是国有银行和传统的信贷、借贷和理财产品;“菜鸟物流”挑战的是传统的基础物流搭建方式……这些“大事”背后的脉络很清晰:第一,“挑战者”要么是壁垒极其严格的传统行业,要么是拥有行政垄断资源优势的山头势力。马云知道他们的底线在哪里,他不耍手段,而是小心翼翼地“越线”,然后逼迫对方把红线向内缩;第二,为了挑战这些传统势力,马云往往会借助传统势力的对方。比如以支付宝为主营业务的阿里金融(这次是脱离了上市范围),就引入了中信资本、博裕资本、国开行等背景雄厚的投资者;第三,这些挑战将使马云的野心和阿里巴巴的利益最大化,但同时也将使阿里巴巴的用户、同行甚至敌人的利益最大化。比如,挑战香港证券监管体系有助于其他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阿里金融将为用户提供更快捷、更互联网化的服务。“菜鸟网络”不仅使阿里巴巴电商的物流效率最大化,也让同行甚至对手的物流受益。
当然也有例外:挑战VIE结构,伤害的是整个中国概念股市场和国内绝大多数科技公司;挑战科学(是的,我说的就是李毅)伤害的是他自己的声誉;他似乎在前不久又挑战了整个中国知识界的另一种共识,但这就足够了。
但你不可否认,在中国的互联网公司中,只有阿里巴巴拥有这样的景观;在中国的互联网巨头中,只有马云敢这么想、这么做——尽管他有些得意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