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晚间,央行发布进一步提高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的通知。通知称,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缴存的客户准备金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前实现100%集中缴存。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要求支付机构应于2019年1月14日前,在与中国银联或网联清算业务对接的基础上,在法人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并于开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关闭原委托备付金存款银行开立的“备付金存款专户”。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的资金划转应通过中国银联或网联清算办理。
根据央行去年发布的通知,自今日(2018年6月30日)起,所有涉及支付机构受理的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交易均通过中国银联平台处理。
分散准备金基金的四大风险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指出,我国支付服务参与主体规模不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仍为主力军,非银行支付机构崛起成为生力军。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非银行支付机构24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业务占网络支付业务总量的比重分别为26.9%和73.1%。
备付金集中交存的原因是,此前各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己的名义存放在多个银行账户中,客户备付金规模庞大,存放分散,带来一系列风险。央行曾指出,客户备付金分散交存主要存在四大风险:
一是存在客户备付金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如2014年12月,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资金风险暴露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户。
二是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用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
三是支付机构利用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进行跨行资金结算,超越自身业务范围,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结算职能。一些支付机构甚至利用此种便利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渠道,也加大了金融风险跨体系传导的风险。
四是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机构统筹资金管理,存在流动性风险。
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劳而获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
经济观察报讯,上海一家支付机构的副总裁表示,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的利息收入是支付机构舍不得放弃的一块蛋糕,因此支付机构推行中心化托管的动力很弱。
“支付机构与银行结算的客户备付金利息收入,是按照日均资金存放金额和协议存款方式计算的。这就意味着,支付机构存放的客户备付金金额越高,银行给的利息就越高。”上述支付机构人士表示,协议存款的价格区间基本在年化3%左右,最高能达到4%以上。“二线支付机构备付金日均存放金额能达到30亿到50亿,这就意味着,一家二线支付机构一年能从银行获得1亿以上的备付金利息,远高于外界的估计。更别提支付宝、财付通这样的行业巨头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上海一家支付机构人士告诉记者,其每年的利息收入在1亿元左右,据他了解,大型支付机构的利息收入可达百亿元。
以港交所上市公司汇付天下为例,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2015年、2016年、2017年汇付天下的利息收入(主要来自客户备付金余额)分别为2610万元、3830万元、6160万元。“随着我们将越来越多的客户备付金存入集中备付金账户,2018年我们来自客户备付金的利息收入可能会逐渐减少。如果这一比例继续增加,我们的利息收入将继续减少。”汇付天下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
显然,对于支付机构来说,当备付金100%存放后,“不劳而获”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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