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这样的:工资发放一般有什么规定吗?
1.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2.工资支付形式:法定货币。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证券形式支付。
3.工资领取人:劳动者本人。劳动者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亲属或者他人代领工资。无论何种工资支付方式,企业均应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并签字留存。
4.工资支付周期:至少每月一次。企业按年结算工资的,应当按月预付,到期结算,并确定支付日期。如遇休息日、节假日,应当在最近的工作日预付。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工资的,视为拖欠工资。
5.工资支付数额: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全部劳动报酬。无正当理由少付员工工资的,视为克扣工资。企业除向员工支付工资扣除额外,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6. 加班工资支付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每日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应当向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每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未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完成计件工资限额后安排其加班的,应当按照上述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工时制的,综合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加班,依照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不适用上述规定。
7.雇主可以扣除雇员的工资:
(1)雇主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判决、裁定规定不予支付的抚养费、抚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工人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