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网讯:5月19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了首批拟登记的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名单,其中包括来自33家机构的73款客户端软件。 33家机构中,非银行支付机构4家。
2019年12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召开金融行业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注册管理试点启动会。会议明确,各试点机构应在2019年底前通过客户端软件备案管理系统完成第一批试点客户端软件的材料报送和备案申请。
首批试点机构23家,来自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支付等领域。其中包括5家国有银行、5家股份制银行、3家城市商业银行、2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信用联社、4家证券基金保险金融机构、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
首批注册的33家机构中,有银行19家、支付机构4家、消费金融公司6家。显然,首批备案企业名单以银行为主。
首批试点机构大多列入第一批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注册名单。值得注意的是,这四家证券基金金融机构均未列入首批备案名单。取而代之的是平安健康险和陆金所。
根据《关于印发金融行业标准加强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管理的通知》(即237号文),消费金融公司和信贷公司不属于本次备案范围。
不过,首批拟登记名单中仍有6家消费金融机构。由此可见,相关机构对资金安全、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的高度重视。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目前备案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据媒体报道,备案流程包括初次发布、重大变更、一般变更或紧急变更、取消等不同情况。首次发布(提交备案申请材料)、重大变更(申请变更备案及更新材料),需经受理审核并备案/更新备案后方可公告上架;对于已经上架的应用程序,需要一般变更或紧急变更的,我们可以提供变更备案和更新材料,然后接受审核,最后更新备案公告;需要注销的应用程序,申请注销备案并提交材料,接受审核,注销备案,然后公告并删除。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逐步落实风险信息共享、投诉处理机制、行业公约、黑白名单、自律检查、违规限制等自律管理工作。
237号文中,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风险监控能力是文件的主要内容。文件中,央行明确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提出四点要求,被媒体称之为“四条红线”:
一是在收集和使用个人金融信息时,央行明确金融机构不得强制用户默认授权、捆绑、停止安装和使用等方式收集个人金融信息。与他们提供的金融服务无关。
其次,同时金融机构应采取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传输、签名认证等措施,防止个人金融信息在传输、存储、使用过程中被非法窃取、泄露、篡改。
三是各金融机构应在敏感信息使用完毕后立即删除,客户端软件卸载后不得保留任何个人金融信息。
四是金融机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与用户的协议,不得泄露、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以下为拟备案的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原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