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网河南分社消息(郑州台记者孙大康)据中国之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报道,银行卡在身上,但存款却不翼而飞。此类消息屡见报端。郑州市民徐杰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卡上的近7万元现金神秘“消失”。他声称银行未能履行确保存款安全的义务。但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一审判决徐杰败诉。
2012年12月底,徐杰在郑州某银行办理借记卡,并将银行卡与手机号码绑定。 2014年1月15日,他在取款时,发现卡内的7万元存款突然损失了多万元。徐杰报案后,警方查明,该笔钱于同年1月12日通过支付宝分两期扣除。徐杰说,银行卡一直在他身边,密码只有他自己知道,但钱却不见了。
2014年11月3日,徐杰起诉银行,要求赔偿1万元。徐杰在法庭上主张,银行未经本人同意,允许第三方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方式提取存款,应承担赔偿责任。银行表示,支付宝支付不需要银行密码,只需支付宝密码和手机验证码,即可转账。而且,根据徐杰在公安机关的记录,案发前7天,徐杰曾想申请一张大额透支信用卡。他相信朋友张某平的话,使用电脑自助终端将开卡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更改为朋友的手机号码。张某平提供了手机号码,并向对方透露了相关信息。银行认为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杰因轻信好友张某平的承诺,在对方指导下私自更改了已与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码,而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导致押金通过支付宝透支转出。走。徐杰本人有重大过错,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徐杰本人承担。据此,法院一审驳回徐杰的诉讼。
审判长王婷提醒大家,更换手机号码后,应及时联系银行,使用新号码绑定银行卡。否则,手机验证码仍会发送到原号码,影响账户的安全和使用。你甚至无法将自己的银行卡与别人的手机号码绑定。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是到相应银行营业厅柜台办理,或者使用网上银行更改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