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拥有个人医疗保险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个人就医、购药等费用。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原来是由个别员工用来互助的。供家庭成员使用。目前,全国已基本实现同一医保统筹区内个人账户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一些地方已经实现了省内不同城市的家庭互助,并逐步走向跨省家庭互助,为广大群众提供保险。为人们就医、购药提供了便利。
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一是只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才有个人账户;只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才能从个人账户向家庭成员缴款。二是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钱可以共用,但卡不能共用。无论如何,购买药品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
同时,一些参保人可能仍对“个人账户如何与家人绑定?”等问题感到困惑。以及“家庭成员医疗如何实现互助结算?”。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解答大家的疑问。
哪些原因可能导致医保个人账户互助不成功?
原因一:没有参保,无法绑定“互助关系”,无法使用。
家庭互助有两个前提:一是能够互相帮助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二是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理由二:互助账户≠家庭账户
经常有网友反映,自己绑定了“医保家庭账户”,但尚未能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互助”。事实上,“家庭账户”和“家庭互助”的功能不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操作。
家庭账户帮助家庭成员显示医保代码并消费家庭成员的医保金额,与绑定人个人账户无关。比如,如果李明带孩子去看病,忘记带孩子的医保卡,他可以通过手机将孩子添加到家庭账户中。家庭账户会自动生成孩子自己的医保码,帮助孩子扫码就医。
互助账户是指将绑定人个人医保账户的限额与家人共享,用绑定人的钱帮助家人“买单”。开立医疗保险互助个人账户后,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可以用该互助账户余额支付医疗费用和药品。
部分参保人就医时,只为家人绑定“家庭账户”,没有操作“家庭互助”,导致个人账户家庭互助未能实现。
原因三:绑定的风吉人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无法使用。
成功绑定“互助关系”后,如果互助人互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为0,就会出现无法缴费的情况。
原因四:不在同一医保协调区,无法绑定“互助关系”
目前,部分省份规定,只有同一医保统筹区内的直系亲属才能统筹个人医保账户。河北、江苏等省份已实施省内异市个人账户与户互助。但目前个人账户尚未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跨省互助,因此该网友与其父亲在不同省份参保,无法共同缴纳个人账户余额。
在实际就医过程中,如果“家庭互助”个人账户使用失败,不用担心,检查一下自己属于哪种情况,找出问题所在,顺利享受这项政策。
如何正确绑定医保个人账户和家庭互助?
温馨提示:参保人员可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App本地、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互助等功能模块完成网上办理。官方网站。具体渠道由各协调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以河北省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登录账号:以河北省职工参保人员为例,您可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进入“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登录页面,快速通过注册账号或手机号码登录 登录小程序。
2、绑定家庭关系:参保员工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后,进入业务处理栏“个人账户互助”功能,点击“添加我的亲属”按钮,输入绑定的亲属关系家庭成员信息 填写该页。
3、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在添加亲属页面,按要求填写需要绑定的亲属姓名、亲属证件号码、亲属关系等信息,完成亲属绑定。绑定家庭成员必须是正常参加河北省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一名员工被保险人最多可与8名家庭成员绑定。
4、家庭成员管理:参保人进入个人账户互助管理页面,可以查询绑定的亲属账户互助消费记录等信息。如果需要解除绑定关系,参保员工可以选择需要解除绑定的家庭成员,通过“解除绑定”操作完成关系解除。
5、实现互助结算:绑定亲属到全国各地定点医院就医,使用自己的医保码或医保卡进行结算时,系统自动完成互助结算(无需咨询医院)工作人员账户是否支持互助结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亲属有多名员工参保亲属,系统会自动选择个人账户余额最大的个人进行结算。如果个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本金,参保人一次未完成结算,参保人将无法实现相互结算,系统不会向多个相互“收钱”援助账户用于结算。这时就需要采用其他方式继续结算。
此外,对于老年人等智能设备操作困难的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信息来源@国家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