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税收政策解读:分类管理、计税方法与项目明细管理

2024-10-16
来源:网络整理

一、准确把握基本政策要点:

1、实行分类管理:以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此额)为依据,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年应税销售额未超标,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2.计税方法分别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从事下列应税活动时,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一)以承包工程形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A项目提供施工服务; (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旧工程。

3、实行“项目详细管理”。建立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的“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登记全部收入、分包款、扣除分包款及发票号码、预缴税款及完税凭证号码等。

4.实行本地预缴和机构申报方式。

2.了解税收计算方法及相关财务处理

例如:A公司2016年初通过招标中标跨省项目,并于4月30日开工建设,5月开具发票,收到首期工程款1000万元(含税); B公司分包工程款以定金200万元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价款180.18万元,增值税19.82万元;采购协助 一批性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假设企业无其他工程业务)。

A企业计税、预缴、申报及相关财务处理方式如下: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本月税款计算及财务处理:

A、收到承包商工程款1000万元:

借款:银行存款1000万

贷:项目结算收入900.9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产出) 991,000

B、分包工程支付200万元:

借款:工程建设180.18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98,200

贷款:银行存款200万

C、采购材料100万元:

借款:工程建设(或库存材料等)100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70,000

贷款:银行存款及其他账户117万

2、预付款及申报:

A、本月项目现场应预缴增值税金额为:(1000万-200万)÷(1+11%)×2%=14.41万元。

财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缴) 144,100

贷款:银行存款144,100

B、本月应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的增值税金额为:产出99.1万-投入36.82万-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14.41万=47.87万元。

财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缴) 478,700

贷款:银行存款478,700

注: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抵扣凭证不符合规定或不属于抵扣范围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的财税处理逻辑严格,销项税额与销售额之间存在直观的对应关系。然而,简化计税对总分包商实行差别计税,但差别计税并不等于差别收入计算,因为目前差异计税的财务处理尚无统一的操作标准,因此,企业应谨慎、妥善处理。对此,作者提供了两种处理方法供参考:

第一种处理方法,即差别处理法,是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的计税方法计算企业实际应纳税额,并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企业应根据项目明细账,定期(月度或季度)核算不同项目取得的收入、已支付并取得合法扣除凭证的分包款项以及上期取得的合法扣除凭证中未扣除的分包款项。汇总计算各项目当期应纳税额后(当期扣除的分包金额只能≤当期取得的收入),然后进行综合财务处理。若当期无收入,仅具有合法扣除证明的分包付款业务,则不进行税务处理,其差额在下一期取得收入时计入纳税计算。上面的例子:

1、本月税款计算及相关财务处理:

A、收到承包商工程款1000万元,并计算本月应纳税额:

企业应纳税额=(1000万-200万)÷(1+3%)×3%=23.3万元

工程项目支付台账_工程支出台账_工程款支付明细台账

借款:银行存款1000万

贷:项目结算收入976.7万元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23.3万元

B、分包工程支付200万元:

借款:200万用于项目建设

贷款:银行存款200万

C、材料采购价100万,增值税17万:

借款:工程建设(或库存材料等)117万

贷款:银行存款及其他账户117万

2、预付款及申报:

A、项目现场应预缴增值税金额为:(1000万-200万)÷(1+3%)×3%=23.3万元。

财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缴) 233,000

贷款:银行存款233,000

B、机构所在地应申报增值税金额为:(1000万-200万)÷(1+3%)×3%-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23.3万元=0

第二种处理方法是全额处理法:财务会计中按照收入全额计算应纳税额,将按规定应扣除的税收收入从财务处理中单独扣除,最终反映为通过财务会计流程反映。企业实际应缴纳的税金。企业应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一一进行财税业务,全面、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全貌和计税征管全过程。还是按照上面的例子:

A、收到承包商工程款1000万元:

借款:银行存款1000万

贷:项目结算收入970.87万元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29.12万元

B、分包工程支付200万元:

借款:200万用于项目建设

贷款:银行存款200万

C、由于在按照企业取得的全额收入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时,未扣除分包应扣除的税款,这意味着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多报了收入,少计了收入。计算税金。因此,在取得合法扣除凭证并实际进行扣除时,应将应扣除的税款添加到收入中,抵减原全额应纳税额,并进行财务处理:

缴纳的200万的可抵扣税额为200÷(1﹢3%)×3%=58,2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分包税抵扣) 58,200

贷:工程结算收入-分包税可抵扣58,200

D、其他业务流程与之前相同,不再赘述。

营业税改增值税推荐课程

1、关于举办高级课程培训《2016年建筑业、房地产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培训——采购、法律事务、工程预算造价、项目部、财务部重点抓税务难点的通知》关于应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议时间】:2016年5月20-22日

【集合地点】:青岛

【会议时间】:2016年5月20-22日

【集合地点】:郑州

【会议时间】:2016年5月23-25日

【集合地点】:广州

联系人:齐老师

咨询电话: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