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江西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案情与处理结果

2024-10-22
来源:网络整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5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2023 年 1 月 12 日)

1.江西范某某拒付劳动报酬案

【案件基本事实】

2018年8月,范某某隶属江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承接南昌市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劳务项目。以劳务公司的名义。 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该项目实际施工负责人范某某先后聘请20余支农民工队伍来工地施工。施工完毕后,建筑公司支付劳务费1967万余元,并转入范某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 2020年1月,因范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该项目被叫停。工人们陆续向南昌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拖欠工资的情况。为妥善支付工人工资,建筑公司以商业承兑汇票形式追加结算100万元,用于支付拖欠工人工资。但范某收到汇票后,仍拒绝偿还拖欠工人的工资。 2020年10月23日,南昌高新区劳动监察局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示》,但范某某未提交全部员工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表、工资情况对于该项目。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未按限期整改指示进行整改的。截至案发,范某某拒付220余名工人工资共计623万余元。

【诉讼流程】

2021年2月10日,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立案侦查此案。范某某得知后潜逃。同年10月19日被抓获归案,11月2日被依法逮捕。2021年12月29日,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范某某拒不提起公诉支付劳动报酬。庭审中,因范某当庭翻供、不认罪,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 2022年5月7日,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范某某犯拒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范某某收到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 2022年9月2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_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罪_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

【检察院履行流程】

1、提前介入侦查,准确识别犯罪主体。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两法对接”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发现该劳务公司被拖欠工资数额较大、涉案人员较多。拒付劳动报酬可能涉嫌犯罪。随后依法启动监管程序,建议高新区劳动监察局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通过提前参与侦查,指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随着侦查机关深入取证,认定范某某隶属某劳务公司实施本案犯罪,范某某为本案犯罪嫌疑人。

2.开展补充侦查,完善追加起诉证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立即通过公告方式通报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一些此前未报案、被拖欠工资的工人陆续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供了新的证据材料。检察院应当通过自身补充侦查、协调公安机关配合等方式,补充侦查、完善证据。庭审期间,部分被拖欠工资的工人仍向检察机关提供了证据和材料。检察机关根据新发现的犯罪事实,依法追加起诉。他们通过全面的法律指控,准确有效地惩治了“恶意拖欠工资”,确保了案件的处理。影响。

3、协同化解涉案风险,拓宽追讨欠薪渠道。由于本案受害者人数众多,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诉求强烈,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检察机关在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还协同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应急管理局信访办等部门,耐心讲解法律、理清道理,安抚职工情绪,引导他们理性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我们多次与区劳动监察局和涉事建筑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建筑公司积极筹集工资441万余元,垫付给欠薪工人。检察机关还对部分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提供国家司法救助,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劳动成果得到有效保护。

4.制定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机制完善。针对本案反映的农民工就业、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监督管理问题,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向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全面履行职责督促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提出劳动就业监督管理、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具体建议。区管委会采纳检察建议,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联动机制,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建立打击“恶意拖欠工资”长效合作机制。

【典型含义】

1、依靠“两法衔接”,强化立案监管,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工资行为。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严厉打击、严惩不贷。检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依托“两法协调”机制开展调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发现线索及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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