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网员工擅自营销呼吁拐卖儿童判死刑引争议

2024-10-23
来源:网络整理

近日,不少人的微信公众号突然充斥着“坚持建议国家修改拐卖儿童法,坚持买卖儿童判死刑、购买儿童判无期徒刑!”的帖子。偷孩子就该死!不求点赞,只求传播。”屏幕。不少网友表达了对“普遍死刑”的支持并转发。

同时,有网友指出,部分转载信息还附有“感谢支持”的链接。点击链接后,您将被重定向到网站的注册页面,并且该链接是唯一的。如此一来,上述呼吁打击拐卖儿童的信息就被质疑为该网站的营销行为。

针对这一问题,6月18日下午,珍爱网也向媒体发表声明称,“‘支持拐卖儿童应判死刑’的热门话题,并未得到珍爱网员工个人认可。”主动参与并关注本次事件的个人行为,经发现不符合公司价值观的,将予以处理。严重地。”该网站还表示,“公司对此次事件给您带来的困扰表示诚挚的歉意。今后,我们将在关注社会热点事件的同时,严格遵守企业社会责任,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营销的成功之道:引起用户情感共鸣

“人贩子死刑”事件是一种比较典型的病毒式营销,是指通过用户的社交网络像病毒一样传播、传播信息,通过快速复制传播到成千上万甚至上百万的受众。 。换句话说,你可以通过让别人推销你来达到“营销杠杆”的作用。病毒式营销已成为网络营销最独特的手段。

有些病毒式营销是通过非常规的创意创造社会热点来达到传播效果。比如这次“人贩子全部被判死刑”事件。他们利用的是公众尤其是母亲对人贩子的仇恨,以及保护孩子的心态。通俗地说,这种营销活动似乎很人性化,能够引起很多人的情感共鸣。

看过专门描写儿童拐卖的电影《亲爱的》后,大多数人可能会对被拐父母所承受的痛苦和绝望感到怜悯和同情,而正是人们对这些失去孩子的父母的怜悯和同情引发了共鸣。对人贩子的仇恨是情感上的胜利,这也是本次营销活动的成功。有些人可能只是出于善意和同情而习惯对这些网站进行免费转发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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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只是传播,不考虑效果

如果你认为只有广泛传播才能取得好的营销效果,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形成良好的营销信誉最基本的要求是产品必须品质优良,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质量差的产品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就不会形成良好的营销效果。

“人贩子死刑”的转发者很多可能是有孩子的父母,但营销引导页面是一个约会网站,针对的是未婚会员。因此,这种营销的目标群体是错误的,很难让用户满意。需要,而且该网站原来的信誉不是很好,服务质量也不是很好。难怪很多人转发的时候直接把珍爱网的网址删掉了。很多人在朋友圈里看到的东西几乎看不到。任何带有公司名称的图片都会大大降低最终创造出的营销效果。

“酒香不怕巷子深”。没有让客户满意的品质和服务,再好的信誉也只能是一句空话。有些企业不注重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而只是进行铺天盖地的广告和大量的促销活动,但往往收不到好的效果。一些企业虽然曾经拥有良好的声誉,但却固步自封,忽视了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最终只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通过可能激起公众负面情绪的事件进行营销

网络营销的基本原则是不利用欺诈手段引起公众负面情绪进行营销。一方面,容易引发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干预,对企业声誉的传播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利用大家的善意进行营销是一种不道德的营销手法。一旦曝光,将会受到公众的谴责,起到反作用,损害公司的品牌形象,影响公司的声誉,得不偿失。现代企业,甚至一些大企业,往往忽视负面口碑传播的严重性。如果没有及时、正确处理危机的机制,企业的危机往往会越来越深。

可以想象,“人贩子死刑”的营销一经曝光,涉事企业纷纷发表声明澄清道歉,将责任全部推到“临时工”的“未经批准的营销行为”上,“相关员工必须严肃处理。”这位从事营销策划的员工,忙着策划一场微信营销很长时间,却没有获得任何收益。相反,他成为了为公司承担责任的替罪羊。你觉得这个员工能不感到恐慌吗? ?这不是营销失败吗?

因此,“人贩子一律死刑”的微信营销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营销失败案例。对于参与其中的企业来说,与其把时间花在这种营销噱头上,不如花更多的时间改进自己的产品。一个好的产品或许仅仅依靠造假和炒作就能熬过几次,但这绝不是长久之计。最终会起到反作用,甚至失去公信力,被网友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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