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最美支付人”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全省支付结算行业从业人员创业热情,按照《山东省支付结算行业工作要点》要求,清协2023年”,山东省支付清算协会决定继续组织开展首届第四届“最美支付人”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选树活动旨在弘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务实进取、争创一流”的付出精神,以身边的典型事例教育和激励人们,营造浓厚的爱岗敬业氛围。在全省支付领域立功、卓越。为我省支付清算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2、选树原则和标准
坚持成绩突出,瞄准基层,瞄准普通职工中的典型、模范代表。他们包括:善于钻研学习、勤于工作创新、独当一面的实干家;敬业爱岗、愿意长期坚守艰苦岗位、默默无闻、吃苦耐劳的“老黄牛”;勇于担当、艰苦创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劳动技能竞赛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代表人应具有不少于5年支付清算行业工作经验。此建议仅针对个人。
已获得“最美缴费人”荣誉称号者,不再推荐。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推荐阶段
各单位可参考历届“最美纳税人”事迹,在本单位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会长级会员单位成员不超过3人,理事会单位成员不超过2人,普通会员单位成员不超过1人。
(二)评选及公示阶段
协会秘书处组织评委从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集体审议选出不超过50名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通知各会员单位,要求会员单位在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许多在3个工作日内)。公示后,会员单位应将公示结果报协会秘书处。已公布的候选人,经主管机关审核通过后,将授予“最美缴费人”称号。
(三)集中公示阶段
适时召开“最美纳税人”先进事迹汇报会,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
组织最美缴费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包括编写印制“最美缴费人”宣传册;通过协会网站、直播平台、会议会刊、微信订阅号、大众网、海报新闻等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部分人员录制电台采访节目并在电台节目中播出;优先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国内调查研究项目、学习培训和主题实践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单位、分支机构代表的组织动员、典型典型、发现事迹工作。推荐工作必须充分征求同级人事、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二)会员推荐候选人时,应填写《山东支付清算协会第四届“最美支付人”推荐候选人汇总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推荐表应加盖会员单位公章,原件注册完成后妥善保存,收到通知后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三)典型事迹材料应当真实可靠,不得扩大或者虚假陈述。典型事迹材料文字版不少于2000字。推荐考生需提供近期标准白底人像照片电子版,并附工作场景、日常生活照片2-5张(原照片格式、尺寸合适)。附图应突出工作氛围和生活氛围。
(四)推荐表以扫描版PDF格式电子发送,每位推荐人的事迹和照片作为附件打包一起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最美付款人”。
(五)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12: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各会员单位要动员各级支付清算行业相关从业人员关注“山东支付清算协会”微信订阅号(扫描文末二维码),及时了解支付清算进展情况。 “最美纳税人”评选及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