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武汉住房公积金
有了这些新的变化
住房公积金纳入
《全职劳动合同》样本文本
你可知道?
武汉市已纳入住房公积金
《全职劳动合同》样本文本
◆ 是否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为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武汉市将住房公积金缴纳纳入《全日制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正文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乙方应当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侵犯乙方住房公积金权益的,乙方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
温馨提示:
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仔细核对是否包含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缴存温馨提示
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纳,每月缴纳金额由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组成。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每月缴存金额=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每月缴存金额=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比例
☑每月公积金缴存金额=个人每月缴存金额+单位每月缴存金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发生变化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企业单位可以在5%至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非企业单位可以在8%至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新聘用、新调动员工起缴时间及缴存基数的确定:
新录用的职工应当自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调动的职工应当自调动的单位支付工资之日起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月的缴费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
◆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义
(一)给单位带来的效益
1、有利于企业合理减税。
2.有利于企业融资。武汉推出了“汉融通”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缴纳公积金是申请融资时的评分项目。
3、有利于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企业筹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为扩大规模需要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股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连续三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出具单位无违规行为的证明。
4、有利于提高企业社会形象。体现员工福利,增强员工队伍稳定性,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吸引力。
5、有利于参与武汉市“和谐企业”、“模范和谐企业”评选。
(二)员工福利
1、您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年计息,本金和利息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相当于“小额存款、一次性付清”。
2.您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相当于您自己的住房消费储蓄。只要购房、租赁等政策允许,就可以按照规定的额度和频率提取和使用。

3、如果您的家庭遇到政策范围内的紧急情况,您可以按照规定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缓解由此带来的经济压力。
4、退休时,个人账户中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本息后,可以从账户中提取,相当于养老金。
5、购买、建造房屋时,可享受低息住房公积金贷款。
6、通过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合理减免或减少个人所得税。
7、缴纳住房公积金即可参与“积分结算”政策。
贷款后的变化
贷款后可以改变什么?
或者有什么你可以改变的吗?
问:公积金贷款已经发放,还可以更改贷款期限吗?
答:是的。
借款人变更贷款期限,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已定期还款一年以上,信用良好,申请时无逾期贷款;
(二)借款人期限变更后,新的贷款期限(自贷款发放日至新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原合同贷款期限。
借款人可登录武汉公积金网站、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服务渠道,注册并登录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行自助办理。
注:贷款期限变更后,若利率发生变化,申请每年处理一次;如果利率不变,则申请数量不受限制。
问:贷款期限内可以改变还款方式吗?
答:是的。
变更还款方式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目前贷款状况正常,未逾期;
(二)贷款发放当月无法办理贷款的;
(3) 不允许一年期贷款。
借款人可登录武汉公积金网站、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服务渠道,注册并登录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行自助办理。
问:使用公积金贷款后,我的银行卡丢失了。还款账号可以更改吗?
答:是的。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新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还款储蓄卡到贷款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办理。
问:客户已申请每月委托扣费。现在公积金账户里的金额除了每月还款之外还有盈余。如果他想申请按次委托扣除,是否需要将每月扣除额改为按次扣除? ?
答:不。
已签订月度委托扣还贷合同的客户还可以随时办理月度委托扣还贷业务,不影响月度委托扣划转业务!
客户可注册并登录“武汉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行办理委托扣除、转账和还贷业务。客户可在公积金账户资金可用范围内自主确定扣除和还款金额。账户约定保留金额为100元。
问: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用配偶的公积金共同还贷可以吗?
答:是的。
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由未婚变为已婚时,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其配偶需携带身份证件、结婚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信息变更申请。贷款信息变更后,配偶可注册登录“武汉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行办理委托扣除及贷款还款业务。
问:公积金还款期间,还款人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我应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登录“武汉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行办理手机号码变更。
以微信公众号为例。具体路径为:关注“武汉公积金”公众号,点击“我的-个人用户”,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点击“我的工具-手机号码变更”或登录后点击“忘记”界面。密码—手机号码已更改”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