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21年版企业年金计划(实施细则)模板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 年 3 月 2 日
(××单位)企业年金计划(实施细则)
(2021版模板)
(××单位并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 职工首席代表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目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参与者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分配
第四章 账户管理
第五章 权益归属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七章 待遇计算及支付方式
第八章 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第九章 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十章附则
附件1 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申请表
附件2 职工暂停(恢复)缴纳企业年金申请表
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包括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客户:指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和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是指符合国家规定、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是指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是指受受托人委托,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是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单位分配给职工个人的缴费和投资收益,以及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是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不拨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和投资收益。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福利水平,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单位,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政策规定, XX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二条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本单位发展的。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工作,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当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单位出资分配体现公平,兼顾效率;
(三)平等协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职工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定企业年金计划;
(四)确保安全和适度回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确保安全的同时获得适度收益;
(五)及时变更原则。根据国家政策变化,结合单位经营状况和企业年金运行情况,及时变更企业年金计划。
第三条 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义务;
(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集体协商决定建立企业年金;
(三)其他条件:
第四条 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单位所属单位(单位名单附后,以下统称本单位)。
第二章 参与者
第五条 员工参与本计划的条件
(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满;
(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其他条件:。
第六条 员工参与本计划的程序
符合上述参与条件的员工自符合条件次月起自动加入本计划。
符合条件但不同意参加本计划的员工,应在符合条件后的下一个发薪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不参加本计划;放弃加入的员工必须书面申请加入该计划。本预案经单位审核同意后补充(附件①)。
第七条 员工退出本计划的条件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职工符合本计划规定的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3)其他:。
第八条 员工退出本计划的程序
职工符合第七条规定的退出条件后,单位应当停止为其缴纳企业年金,并按照本方案第十九条的规定办理其个人账户或者按照本方案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第九条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员工权利
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规定,了解、查询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基本情况;
2、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股权归属条件后,员工将在其个人账户中拥有归属股权的所有权;
3、职工符合本计划规定的领取企业年金条件后,有权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4、员工因自身原因,可以申请暂停缴纳工资;原因消失后,可以申请恢复付款;
5、职工与单位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的,其个人账户的转移或者留置按照本预案第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二)员工的义务
1、授权本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缴费;
2、授权本单位及本计划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授权××单位选定受托人并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4、授权单位代表职工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管理和监督;
5、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当相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将及时向单位通报变化情况。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分配
第十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缴纳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单位支付与分配
方式一:单位年度缴费总额不超过本年及上年工资总额的□%;所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具体缴费比例和分配方式;
方式二:单位缴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金额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单位缴费总额为单位为参加计划的职工缴费总额。经计算,该计划实施第一年企业缴费为本年及上年工资总额的□%;
方式三:单位年度缴费总额为本年度和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按照参加计划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剩余部分记入企业账户;
方式四:单位年度缴费总额为本年及上年工资总额的□%。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拨入职工个人账户,剩余部分记入企业账户,用于单位建立年金后当年退休和退休。对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部分和投资收益累计金额未达到建立年金前单位规定的养老金补贴标准的职工给予补偿。
补偿资金拨付办法为:
企业账户补偿资金归集完毕后,单位应当调整单位缴费分配方式,并在履行本方案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后实施。
方法五:(其他方法)。
第十二条 个人缴费
方法一:员工个人缴费占员工缴费基数的%,员工个人缴费基数为。
方法二:员工个人缴费占单位缴费的%;
方法三:(其他方法)。
第十三条 单位往来工资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平均金额的5倍。超过平均金额5倍的金额将记入公司账户。
公司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抵消未来的年度单位付款。
第十四条 企业账户余额划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方法是:
方法一:企业账户余额÷单位个人企业年金账户数量(包括□普通缴费账户、□退休缴费账户、□离职留置账户,下同);
方法二:企业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单位企业年金基金总资产);
方式三:企业账户余额×(上期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金额÷上期单位缴费总额);
方法四:(其他方法)。
企业账户余额分配一次(□每年,□(其他方式)),分配缺口按照企业往来付款分配缺口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月、□季度、□年)将全部缴费金额汇至托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财产托管账户。
第十六条 企业年金保费的暂停、恢复和补缴
(一)单位因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特殊情况无法履行缴费义务时,经与职工协商后,单位可以暂停缴费,职工应当同时暂停缴费;他/她的个人付款。无法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单位恢复缴费,员工同时恢复个人缴费。恢复缴费后,单位和职工可根据经济情况,按照暂停时的计划内容追加缴费。追加缴纳期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暂停缴纳的期限和金额;
(二)职工因自身原因申请暂停或恢复个人缴费的,须填写《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纳申请表》(附件②),经单位确认后执行。个人暂停缴费期间,单位缴费也相应暂停,个人账户继续纳入本计划管理;个人恢复缴费时,单位也同时恢复缴费;停缴期间单位和个人缴费不予补偿。
第四章 账户管理
第十七条 本计划实行全额积累,为每位参加职工开立个人企业年金账户。同时设立企业账户,记录尚未划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款和投资收益。
第十八条 个人账户下设单位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单位缴费中分配给职工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职工个人的缴费和投资收益。
第十九条 个人账户的转移和保留
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的,其个人账户将被转移或保留。
(一)职工与本单位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且新用工单位已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权益应当转入企业年金计划或者新就业单位的职业年金计划管理;
(二)职工与本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未受聘或者新聘用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
方式一:转入本计划法人受托人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立的预留账户,统一管理。预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将从员工个人账户中扣除;
方式二:继续作为预留账户在本计划中进行管理。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单位承担,□从员工个人账户中扣除);
方式三:(董事会委托的企业年金计划)转入单位与职工协商选定的法人受托人发起的集体计划设立的预留账户,统一管理。预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将从员工个人账户中扣除;
方法四:(其他方法)。
(三)集团公司内新单位调动且未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个人账户仍由原单位作为预留账户管理。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原单位承担,□从员工个人账户中扣除)。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账户予以注销:
(一)员工从个人账户收到资金;
(二)员工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将由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全额领取;
(三)个人账户转入新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职业年金计划。
第五章 权益归属
第二十一条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自始属于职工个人。
第二十二条 职工个人企业年金账户中的单位缴费和投资收益,按照下列规定归属职工个人:不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
股权归属会计时点
归属比例
该员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N<年
××%
年≤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