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互联网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熟悉的借钱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只需一个语音或一个电话,别人就可以立即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将贷款转入你的账户,而且大多不会开具贷款证明。
据北京晨报报道,耿女士通过微信向朋友杨某借了1500元,但在字条上写下了“爱你”两个字。后来,当她起诉法院要求归还这笔钱时,被告声称这笔钱是礼物。近日,该案正在通州法院审理中。
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又如何呢?
耿女士称,今年6月,杨某因急需用钱,口头向她借了1500元。出于好意,她通过微信给杨某转了1500元。随后,她要求杨某还钱,但对方百般拒绝,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耿女士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偿还1500元贷款。
庭审中,杨某辩称,他与耿女士是朋友,感情深厚。耿女士在发送微信红包和转账时并没有注明贷款金额,而且每个微信红包和转账背后都写有“爱你”的字样。因此,双方之间的微信资金往来并非借贷,而是赠与。杨某认为耿女士关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小常识
什么情况下“微信”可以作证?
微信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对此,法官分析,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由于其使用的广泛性,目前在诉讼中用作证据的频率越来越高。
然而,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微信证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接受:
首先是证明微信用户是当事人双方。
如何确认微信用户的身份?对此,法官表示,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有四种方式:对方自行认定;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识别;网上实名、电子数据发送者身份验证材料或机器所有者身份验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协助调查。
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这就涉及到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因为微信证据是日常生活的碎片记录。如果不完整,可能会断章取义,不能完整真实地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比如本案中,应该以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链,综合证明贷款的性质。
第三,可以达到证明的目的。例如本例中,在微信借钱时,应注明“借”、“借钱”字样。
当然最好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