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微信红包转钱给他人被认定为赠与,法院判决引热议

2024-10-29
来源:网络整理

近日,《法制日报》报道了一名女子通过微信红包向他人转账,被视为礼物的报道。该事件很快成为热门话题。

这件事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

2019年,故事的主角刘女士和周先生在微信上相识。

2020年至2021年,刘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共计向周先生转账1万元。

随后,刘女士多次催促周先生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贷款。

庭审中,周先生辩称,涉案款项并非借款,而是赠与。

法院判决观点如下:

1.微信红包是礼物。微信红包本身就含有“礼物”的含义。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刘女士向周先生发送了共计2769元的微信红包,以支持其生活。这是刘女士的礼物,不需要周先生偿还。

2.微信转账是贷款。尽管周先生辩称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周先生的人民币是礼物,但他没有证据证明刘女士曾表达过赠送礼物的意图,并且考虑到周先生已向刘女士借钱偿还贷款等,刘女士通过微信向周先生转账,应视为她向周先生提供的贷款,由周先生偿还。

当然,作为法人,我们不能根据个案来界定微信红包支付的性质。我们得读读类似的案例,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法院的基本观点是什么?

我们来看看这个公众号的一些见解:

01

微信红包≠礼物

微信红包是礼物,微信转账是贷款。这是一般性的表述,不能作为绝对规则。还是需要根据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这也体现在法院的判决意见中。

成为热门话题的北京海淀法院的判决,并不是第一起涉及微信红包转账属于赠与还是贷款认定的案件。以往的案件也是如此,有的案件甚至已经到了再审阶段(通俗点就是三个法院都审理过)。

通过“微信红包”、“礼物”等关键词在判决书网站上搜索公开民事案件可以发现,通过微信红包转账也被认定为贷款。

在贵州高院黄某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在再审中认为,虽然杨某就收取涉案款项作出了合理解释,并有相应证据支持,但黄某仍应负责贷款。关系的建立需要进一步举证。但黄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持有欠条、欠条或其他债权凭证,无法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协议。他所说的贷款理由不符合生活常识。对方在再审申请中称已承诺使用装修后的房屋。没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为了偿还贷款而出租的。综合本案证据,原审判决认为,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事实证明不符合高概率标准,认定申请人承担借贷关系的法律后果并无不当。未能证明这一点。

在刘、高、李三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重庆高院再审认为,刘兴国声称自己与李文翠建立了借贷关系,仅出示了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和数量。微信转账。从个人支付金额来看,刘兴国向李文翠支付的59笔款项金额从1元到5000元不等。因此,刘兴国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协议。应当承担未能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结合刘兴国在接受二审法院询问时的回答:“有的不是贷款,有的时候李文萃需要送点钱吃饭。”可见,刘兴国承认,0.22元微信转账部分并非贷款。因此,一审法院认为,刘兴国关于其与高立凯、李文翠存在民间借贷关系的主张不能成立,并无不当。

为什么法院强调结合各种证据来作出判决?

这就不得不提到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一项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它描述了如何判断借款。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条 贷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欠条、收据、欠条等债权证据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与贷款之间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欠条、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未注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了基于事实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裁定驳回诉讼。

因此,单纯通过微信红包转账,不一定能直接认定为礼物。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来考虑。

02

微信红包≠彩礼

当然,通过微信红包转账往往发生在一种情况:恋爱中的情侣互相转账以表达爱意。

恋爱中的年轻人要注意平时表达爱意发的红包!如果你恋爱的时候发红包,后来闹翻了,后来又想要回来,那多半是不行的!

在卢某与罗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中,广西高院再审认为,经询问核实双方当事人,卢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罗某在交往期间主动向其索取金钱、财产。 ,而卢某则称自己转给罗某的钱用于购买车位、偿还房贷、付款是为了结婚等,未提供相应证据。因此,原审认定,在本案两当事人关系中,卢某的行为属于自愿向罗某捐献金钱、物资的行为,符合人性。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订婚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强调不能认定为订婚的货币性支出礼品不得要求退回。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彩礼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一方支付财产的用途,综合考虑双方当地的风俗习惯、支付时间、方式、财产的价值、付款人和接受人以及其他事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构成彩礼:

(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特殊纪念场合赠送的礼品和小额礼品;

(二)一方为表达、增进感情而发生的日常消费支出;

(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产。

所以,对于各位有情人来说,在即将到来的情人节,任何转账(520、1314)给男朋友/女朋友的基本上都是礼物!已经无法收回了!

除非,你发红包的时候,还让你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签了一张欠条。

03

微信红包使用指南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发现,在使用微信进行金钱交易(“转账”)时,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前提:考虑一下你以后是否想把钱拿回来

1、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优先使用微信转账。

2、无论是通过微信转账还是微信红包转账,都必须有欠条、收据、欠条等。

你想怎么转就怎么转,包括微信红包、微信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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