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见习记者 刘飞)昨天,央行官网公布了第四批9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换发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乐付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付”)“付付”等9家机构)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续展支付业务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再续展。许可证”(银发[2015]358号)。展览。
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乐付支付自2012年6月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以来,五年来持续违规。针对其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了18次执法检查,验收2次,监管走访7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共实施行政处罚14项。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措施和整改要求,乐福支付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其中,在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其违规变更主要投资者时,乐福支付拒绝配合,导致中国人民银行需要数月时间才能完成核查。
最终,乐福支付因屡次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被央行不予续期。主要违法行为包括非法开展支付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商户合法权益;非法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同时,被动对待监管部门的整改意见,导致常规监管方式失效。
在非法支付业务方面:一是假冒商户数量较多。央行在2015年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检查中,对云南、福建、浙江等省份乐福支付商户进行了真实性核查,抽查发现假商户占91.28%;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专项检查发现,假冒商户占比高达94.7%。
二是外包服务商管理混乱。乐付支付违规将部分应独立完成的业务外包,收单业务由外包机构分包。在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银行卡收单外包专项检查中,仅云南省就有65家外包服务商违规使用专项承包服务。以商户名义接入网络。乐付支付对于外包机构的业务开展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管理措施,纵容外包机构乱七八糟、违规开展业务。
三是为无牌支付业务机构提供交易接口。 2016年无牌支付业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乐付支付为成都中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宏信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卡联等多家无牌业务进行支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等商业机构提供支付渠道,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四是乐付支付多家分支机构未按要求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注册,即在当地开展业务,严重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本地化操作规定。
此外,乐付支付多次违反重大规定、更换主要投资者。共涉及主要投资者变更4次,涉及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5次,涉及公司董事变更3次,涉及公司董事长变更2次。曾涉及公司总经理变动,且上述事项均未按规定报监管部门审批。其中,乐付支付四次违规变更主要投资者,最终变更控股股东,属于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