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财务造假风波后首次复牌,记者采访遭推诿

2024-11-04
来源:网络整理

本报记者(本报)记者张梅陈峰北京报道

6月4日,遭遇财务造假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SH)首次复牌。

5月底,这座北方重要港口因金融诈骗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这是一起典型的金融诈骗案件。锦州港利用实际控制企业之间虚假贸易和资金流动,四年内将营业收入虚增至86.24亿元,将利润总额虚增至1.79亿元,涉及金额巨大,手段“狡猾”。且多变”。

对于事件发生后的整改和自查,《华夏时报》记者6月4日上午向锦州港发出采访信,并多次拨打电话。从早上8点到下午4点,接听电话的秘书长办公室工作人员总是告诉记者:“领导已经在开会了,一切以公告为准。”记者发来的采访函并未得到回复,但在随后的谈话中,董事会秘书室一位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事的监管已经敲定,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整改。”

截至6月4日收盘,锦州港A股收于2.17元,跌幅4.82%。 6月5日,该股开盘后继续下跌,截至10点14分,跌幅达5%。

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5月31日,锦州港一则公告引起雷鸣电闪。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司因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据悉,为了提升业绩、满足贷款需求,锦州港与多家企业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并通过资金转移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报出现虚假记录。

中国证监会因财务造假对锦州港作出严厉处罚。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锦州港改正,给予警告,并处80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10年以上市场禁入并罚款,罚款总额达2300万元。

随后,锦州港在《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中告知,公司股票自6月3日开市起停牌一天,6月4日复牌。 A股股票简称变更为“ST金刚”,B股股票简称变更为“ST金刚B”。

同花顺信息显示,截至2024年一季度,锦州港A股股东总数为9.6万户。

官网信息显示,锦州港位于辽宁省西部锦州湾北岸,渤海西北部。地处辽西走廊上咽部,关内外交通枢纽。毗邻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中西部、内蒙古东部及华北地区。是北方乃至蒙古及俄罗斯西伯利亚进出海最便捷的港口。是辽宁省重点发展的北方区域性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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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6年10月开工建设以来,锦州港于1990年10月正式通航,同年12月成为国家一类开放商港,并率先实行股份制改革。 1998年5月、1999年6月,锦州港B、A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998年12月,锦州港通过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航。 2017年,锦州港吞吐量突破亿吨。

资金周期核算

在虚假贸易方面,近年来,为了增加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锦州港先后与7家企业合作——大连和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景”),上海银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虹”)、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逸”)、宁波百融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逸”)宁波百荣)、重庆悦城川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悦城川钜”)、上海盛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哲”) 、舟山丰聚宜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丰聚宜商”)等开展大宗贸易业务。

但这些交易并非基于真实业务需要,而是由原为锦州港全资子公司的金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国投”)进行。 。 2018年6月后持股比例下降至33.34%,仍为第一大股东)统一管理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公章使用、合同签订和银行账户转账,并与锦州港合作开展贸易业务。

具体来说,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向大连合景、宁波百荣、上海银虹、宁波朗亿、重庆悦城川聚5家企业采购了电解铜、沥青、铝锭、棉花、橡胶等大宗商品。 ,并与上海盛哲、舟山丰聚易商签订销售合同。

锦州港采购资金从锦州港流出后,经过大连和景等5家供应商,进入锦州投资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当锦州港客户上海盛哲、舟山丰聚宜在锦州港仍需支付货款时,金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将资金支付给这两家公司,这两家公司再支付给锦州港。

金国投与锦州港共同开展这些贸易业务,但实际上这些业务并没有真正的商业实质。资金只是在锦州港、供应商、金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和下游客户之间流通。不存在实际商品或服务的交换。

四年收入虚增86亿元

2018年至2021年四年间,锦州港通过与特定公司的一系列虚假贸易业务,在年报中大幅夸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这些夸大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在当年的财务数据中都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2018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高达2,120,276,859.08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5.81%。同时,虚增的利润总额也占全年利润总额的5.67%。

到2019年,虚增的营业收入飙升至3,947,122,916.18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6.13%,而虚增的利润总额也达到38,998,829.24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78%。

进入2020年,锦州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虚增营业收入的规模,但仍虚增了2,481,637,365.23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6.47%。同时,虚增利润总额也占全年利润总额的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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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21年,虽然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仅为2.56%,但令人震惊的是虚增利润总额高达75,113,954.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7.85%。也就是说,锦州港2021年的利润几乎有一半是通过虚假记录实现的。

据华夏时报记者测算,上述四年间,锦州港累计虚增收入达86.2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达1.79亿元。

锦州港在公告中回应称,锦州港董事会高度重视《通知》提及事项,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消除这些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力争尽快撤回风险警示。

锦州港表示,公司将根据《通知》具体内容,进一步核查2018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并及时作出调整。最终行政处罚决定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锦州港表示,就此事向投资者诚挚致歉。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财务会计,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责任人面临罚款1500万元

证监会还对涉嫌财务造假的锦州港时任董事长徐健和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辉进行了处罚。据华夏时报记者计算,相关责任人共被罚款150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董事长徐健作为公司业务主要负责人,玩忽职守、玩忽职守,是锦州港前述违法信息披露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中国证监会给予徐健警告、罚款400万元,并拟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

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主要领导者,是锦州港贸易业务虚假记录的主要领导者。中国证监会给予刘辉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并拟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董事包陈勤(金国投副总经理)因未按规定报告交易业务虚假记录,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财务总监李挺(负责锦州港财务融资)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明知财务问题仍推进贸易业务。副总经理宁宏鹏、曹诚因玩忽职守,分别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100万元。

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浙江城市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秘书长林宪平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财务造假严重违反了会计信息真实性原则。作为公众公司,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财务造假不仅误导投资者,而且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

尔湾首席投资官曹哲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应该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来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金融欺诈不仅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市场健康,对整个经济体系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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